在高考改革的背景下,各地國家和地方重點高校通過擴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農村學生專項自主招生等政策向“寒門學子”傾斜,成效明顯且獲得各界好評。但這一旨在補償貧困地區、實現教育公平的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卻出現一些新問題。海南一貧困縣高中老師稱,越來越多的縣裡領導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讀書,而是送往貧困縣高中就讀,成為新“高考移民”。(據《京華時報》9月15日報道)
不去教育資源更好的省城就讀,而是到貧困縣高中“屈就”,看似不合理,實則很好理解。這些人之所以“移民”,一個再明顯不過的意圖,就是為了享受高招“扶貧”政策的照顧,增加自己被重點高校錄取的機會。事實上,這些新“高考移民”不但家庭有背景,而且其小學、初中,甚至是高一、高二都是在教育資源更好的學校就讀,比起那些土生土長的當地學生,在競爭中有著明顯優勢,所以很容易就能獲取“貧困專項計劃”名額,而讓本應獲得名額的貧困學子“望洋興嘆”。這不僅剝奪了貧困學生應當享有的機會,加劇了教育不公,而且扭曲了國家政策的初衷和善意,嚴重影響到公眾對教育政策及教育改革的信心。
既然如此,為何這種現象在一些貧困地區卻“越來越多”?其中當然不乏一些干部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的主觀故意,但更應看到,這種怪象的出現與目前“高招扶貧”政策本身仍不夠完善、存在漏洞有直接關系。
政策實行之初,對報名資質有明確規定,“具有貧困地區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但這樣的規定太過籠統,難以起到有效的甄別、選取作用:一是不少重點高校的貧困專項和定向招生中,隻要求“貧困地區”,並未要求農村戶籍,所以隻要分數夠了,貧困地區城鎮戶籍的非貧困生,也能被錄取﹔二是部分重點高校雖然要求農村戶籍才能報名參考,但面對不少官員將子女改回農村戶口的現狀,又顯得無能為力。更何況,有的農村學生,雖然是農村戶籍,但家庭並不貧困。
另外,在具體操作上,現行的辦法多是高校將招生名額分配給各省,然后再根據相應貧困縣報考學生考分高低進行錄取。如此一來,“貧困專項計劃”就難免存在向部分貧困縣優質高中聚集的趨勢,反倒助推產生了一批“超級中學”,背離了教育均衡發展的初衷。
一項好政策,如果沒有嚴密的實施細則和有效監管,就難免在執行中走樣跑偏,出現“紅利”被竊走的情況。因此,落實好“高招扶貧”政策、防止出現新“高考移民”,就必須從制度上堵住各種漏洞。這就需要既針對出現的問題,出台相應的落實保障措施,又建立健全相關的監管體系,確保公開透明,做到細之又細、嚴之又嚴,讓試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者無空可鑽,讓政策的陽光真正照射到符合資質的“寒門學子”身上,讓教育改革的“紅利”最大化地釋放出來。(梅劉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