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9月4日北京電(熊旭)今天上午,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意見》提出,改革考試科目設置。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意見》提出,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意見》提出,開展改革試點。按照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選擇有條件的省(市)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及時調整充實、總結完善試點經驗,切實通過綜合改革,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學生的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試點要為其他省(區、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