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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加分政策 應從“獎勵先進”轉“扶助弱勢”

2014年08月29日08:31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考試加分政策怎麼改

今年考試季,除了河南高考替考的舞弊事件,更大范圍的是高考、中考的加分亂象。過多過濫的考試加分,正在嚴重挑戰考試公平,因為它不但“受益面”更廣,而且是在制度框架內“合法”進行的。強有力地清理和改革高考、中考加分政策,大幅度減少加分項目、分值,已被提到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議事日程上了。

現行考試加分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對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群體的照顧性加分﹔二是對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文體科技特長生等的鼓勵性加分。考試加分政策真正需要保障的是弱勢階層的教育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因此,加分政策調整的方向是將“獎勵先進”調整為以“扶助弱勢”為主。

首先是強化政策“剛性”,提高決策層級。導致加分政策過多過濫的原因之一,是2000年教育部將制定加分政策的權限下放給了各省級政府。既然是全國統一考試,當然應當有統一的評價標准,應當對於加分項目、對象、范圍在國家層面做出統一規定。

其次,要減少加分項目、縮小加分幅度。應當取消中、高考中對“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加分,因為此舉有違道德教育的宗旨,導致學校德育行為高度功利化,在很大程度上異化了“三好”評選的價值。還應調整文體、科技特長生的加分政策。多項調查顯示,這一政策主要為優勢階層子女享用,拉大了教育機會的階層差距。隨著高校擴大招生自主權和實行多元綜合評價,學生的優秀表現可由高校自主決定是否採納,在自主招生和統一招生中作為參考,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此外,對必須保留的補償弱勢群體的照顧性加分,改進方向主要是提高其“靶向性”,細化政策和執行過程,避免優勢階層子女和已享有優質資源的學生“搭便車”。量大、面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應當確立新的原則,比如:需要加分照顧的主要是居住在民族地區、邊遠和貧困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應當明確取消出生和生活在城市、已在城市學校就讀多年的少數民族學生加分。

對農村貧困地區、貧困學生的加分政策,也應統一籌劃,整合目前農村連片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免費師范生等各項政策﹔除了教育部所屬院校,省屬院校也應實行類似政策,以擴大政策受益面。

加分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克服部門利益的影響。出自民族、體育、軍事等系統的加分政策,由於強調對本系統利益的保護,缺乏對考試公平全局的考慮,調整和改變的難度很大,應當在深入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攻堅克難的整體改革中予以改變。

最后,需要加大對加分造假的懲處力度。今年考試季出現的加分造假事件不能成為爛尾新聞。發生在本溪一中的體育特長生集體造假事件,由於校長的孩子也參與其中,應對校長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取消本溪一中的示范性高中稱號和各種待遇。對於已聲明放棄加分的學生,應作為個人誠信記錄在檔案中加以明確記載﹔對於沒有“自首”的造假學生,要繼續復查,發現后從嚴懲處。(記者 楊東平)

(責編:田暢、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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