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校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開始。高校招生錄取公平問題,向來備受社會關注。我們應當如何認識高校招生錄取公平?如何切實維護高校招生錄取公平?
高校統一招生錄取是以高考為前提的。維護高校招生錄取公平,首先必須深化高考改革,增強高考科學性,提高高考信度和效度,注重對考生能力和素質的考查,使得不同背景的考生都能通過高考真實反映其知識掌握程度和學習能力,這是高校公平擇優錄取的基礎。
維護高校招生錄取公平,必須有效遏制和消除現實中存在的一些損害招生錄取公平的現象。堅決打擊泄題、竊題、作弊、替考等行為,保障高考作為國家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格審查各種加分、照顧條件,公示加分、照顧考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防止舞弊行為﹔加大考試、招生相關信息公開的力度,特別是要確保廣大農村地區、邊遠地區考生獲得必要信息﹔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決整治權錢交易、點名降分錄取等違規行為。
高考分數是高校錄取考生的最主要依據,維護高校招生錄取公平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即體現在對高考分數的尊重和依據上。在此基礎上,我們需要進一步審視“招生錄取公平”的深層涵義。招生錄取真正意義的“公平”應體現在“人盡其才”、“唯才是舉”上。高考成績隻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考生的知識能力素質水平。基於此,《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也提出要“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高考分要依據,但“唯分錄取”也不是真正維護招生錄取公平的圭臬所在。
“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提出來已不是一兩年時間,但現實中難以見到落實之舉。考生檔案中除了高考分數,很少有其他有價值的評價資料可供參考﹔越來越多省份實施“平行志願”錄取方式,投檔“分分清”,進一步強化了分數的意義﹔在“平行志願”錄取方式下招生院校提檔比例不斷縮小,幾近100%,院校選擇性很小﹔由於“誰主管誰負責”,招生管理機構和高校招辦在分數面前慎之又慎,選擇“唯分錄取”最能規避可能的麻煩……在這樣的情況下,談何“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維護高校招生錄取公平不能止於“唯分錄取”的境況。教育主管部門和考試招生管理機構要採取切實措施落實、推進考生“綜合評價”﹔在完善制度、信息公開、接受監督的基礎上賦予高校招生錄取自主權﹔高校要不斷提高自身自主能力,敢於和擅於使用招生自主權﹔要在全社會營造支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氛圍。不能借口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不能因為個別高校自主招生存在舞弊行為就退縮在“唯分錄取”的地牢裡。多方聯動,努力推進“綜合評價”體系構建,引導基礎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引導學生注重全面發展,助力高校選拔合適人才,這才是我們要追求的公平!
(作者為北京物資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