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這麼多場,我發現一個規律:第一次見面千萬別去購物,否則會把對方嚇跑的。”昨日,在中山公園的相親角,家住東西湖的朱小姐告訴記者,她最近三次相親都被對方甩了,原因就是她愛大手大腳購物,而對方認為“這樣的女人不會過日子”。
29歲的朱小姐,在一家大型企業擔任銷售員,年薪10萬元,父母都有工資,自己收入不菲,日子過得衣食無憂。隨著年齡增長,朱小姐的終身大事迫在眉睫,家人不斷給她安排相親。最近讓她郁悶的是,接連三個月,三次相親,都是她有感覺,而對方不滿意,這讓她深感受挫。
事后,通過介紹人打聽,她才知道,這三次失敗的相親,原來都是因為自己購物把對方嚇跑的。回憶起來,第一場相親,她跟男方約在漢口一大型購物廣場見面﹔第二場相親,她為自己買了一件2000元的上衣﹔第三場相親,她又為自己買了一雙1999元的靴子。雖然都是自己出錢,但是相親對象看她花錢大手大腳,最后都不戰而退。
“其實我真不是奢侈,也不是炫富,只是在能力范圍內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一點生活樂趣而已。沒想到,這在他們眼中,成了不能娶回家過日子的理由。”朱小姐總結教訓,以后相親第一次見面再也不購物了。(楚天都市報 記者聶麗娟 通訊員李雲)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