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上海市政府新聞辦獲悉,根據新頒布的《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實施意見》,2014年起,來滬人員持《上海市居住証》、積分達到標准分值(120分)且滿足其他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方面,享受與本市戶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務。據新華社
細則
1
【學前教育階段】
隨遷幼兒可按統籌安排入公辦幼兒園
上海各區縣教育部門將根據轄區內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布本區縣適齡隨遷幼兒入園具體規定。公辦幼兒園在妥善安排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入園的基礎上,根據學額情況,依據持《上海市居住証》且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目前為達到120分,下同)、持《上海市居住証》年限等條件設定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幼兒進入公辦幼兒園。
2
【義務教育階段】
父母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辦就業登記
持《上海市居住証》的來滬人員,或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逐步過渡到3年,2014年要求辦妥1次、2015年要求連續2年辦妥、2016年及以后要求連續3年辦妥)且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証》滿3年(逐步過渡到3年,2014年要求滿2年,2015年及以后要求滿3年)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
3
【高中階段及高考】
連續持居住証3年及以上,子女在本市高中畢業可在滬高考
招生考試和秋季統一高考方面,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証》且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其子女可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証》且積分達到標准分值,其子女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並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証》且積分達到標准分值,且已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証》3年及以上,其子女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的,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職業教育的基本條件與義務教育相同。
解釋
來滬從業人員靈活就業登記
根據《上海市居住証管理辦法》等要求,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為基本條件,上海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權責對等、梯度賦權的隨遷子女公共教育服務制度。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方面介紹,按照“以業管人”和“屬地化管理”原則,上海目前對醫院外來護工、外來家政服務人員、無雇工的來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來從業人員試行靈活就業登記,其中,外來家政服務人員中近期還納入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來滬從業人員。政策從今年3月1日實行以來,上海全市已累計辦理靈活就業登記6723人。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