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13年起有居住証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3年,子女有學籍且已讀初中3年,可參加中職考試錄取。
2014年起有居住証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6年,子女有學籍連讀高中3年,可參加高職考試錄取,畢業之后可參加升本考試錄取。
上海
持《居住証》A証即國內人才引進類居住証的來滬務工人員,其子女可以在滬參加中考、高考。
持《居住証》C証即一般居住人員的隨遷子女,隻能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廣東
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2014年起
在廣東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居住証參加社保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子女具有廣東中職學校3年學籍,可參加高職考試錄取。2016年起
在廣東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居住証、參加社保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子女在廣東參加中考並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學籍的,可參加高考。
(責任編輯:熊旭、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