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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犯”疑罪12年【4】

2015年08月10日07:35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死囚曾爱云“疑罪”12年

  ■ 案情回放

  曾爱云、李霞(女)、周玉衡、陈华章,12年前均系湖南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曾爱云与周玉衡的女友李霞互有好感,三人陷入三角恋。

  2003年10月27日20时许,三人相约见面解决感情问题。因饮用提前被人投入安定片的水,周玉衡出现药物反应,见面后当晚23时40分,他的尸体被人发现。经警方调查,其直接死因为绳索勒颈窒息死亡。

  案发后,陈华章称目睹曾爱云杀人,警方认定曾爱云、陈华章有杀害周玉衡的重大嫌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2015年7月21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曾爱云无罪。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杀人动机是因周玉衡受导师器重,陈华章心怀嫉妒。

  ■ 人物简介

  这是一起离奇的校园杀人案。在爱情、学业和友谊纠葛的背后,隐藏着杀机。

  曾爱云、陈华章、李霞、周玉衡被卷入案中。周玉衡被害后,另外三人出现了前后不一的辩护和证词。

  相互矛盾的指向,证明有人在说谎。

  谎言之下,原来被认定为杀人凶手、主犯的曾爱云遭受12年牢狱之灾,“目睹曾爱云杀人”的陈华章被定为“从犯”。12年后,审判结果发生翻转,曾爱云“疑罪从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而当初的“从犯”、目击者陈华章被判为杀人真凶。

  真假供词的博弈是故事的起点,多个未解的疑点和无法闭合的证据链,给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提供了将错就错的可能。悬案背后也折射了十多年前当地基层法治的现实。正如一位审判法官所言:当时的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新京报记者 罗婷 湖南湘潭、常德、邵阳、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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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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