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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谁来照顾,如何照顾【2】

2015年06月17日08: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6100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谁来照顾,如何照顾

照顾留守儿童不能淡化家庭责任

叶敬忠认为,留守儿童最起码要有老人和父母中的一位看护,这是最基本的条件。社区和学校等组织可以做一些关心行为,但把这一问题完全交给家庭之外的组织,目前看也不太现实。

基金会中心网培训中心执行主任范艳春认为,一些留守儿童身上发生的极端案例,最根本的原因是家庭功能丧失,服务留守儿童不能绕开“家庭”这个核心问题。

叶敬忠认为,政府的职责应该是创造条件,让学校和社区有能力承担更多的责任。

从家庭层面看,首先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父母对孩子的关心肯定超过任何人,但是他们未必能够完全认识到,孩子不只需要父母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条件,更需要父母的温暖,哪怕是日常的嘘寒问暖。有的父母甚至对自己的孩子说,“我出来挣钱不都是为了你吗?”,“你在家不愁吃不愁穿,还想怎么样?”

叶敬忠建议,应当鼓励家庭做好外出后对孩子的安排,比如由老人或亲朋照顾。对于外出的父母,务工单位可以允许并鼓励他们时不时回家,假如能再提供一些支持,会更好。对留守人群来说,最重要的是家庭。

对于地方村干部、学校等,怎么让他们更多去关心留守儿童,也可能涉及业绩考核和工作方式等管理机制。

“调研过程中,曾有老师说,‘我们也希望能关心这些孩子,但是平时的绩效考核都集中在考试成绩等方面,这些事情最终只能靠教师的认识和觉悟’。”叶敬忠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近年来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在中央政府层面上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较好地实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但实践中,落实得不好。”他举例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规定了对于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即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也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这个强制报告制度,在基层落实得怎样?“发现未成年人得监护权被侵害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发现以后谁来报告,报告后谁来处理,基层的村委会、民政、公安等各个部门如何做到有效运转,无缝衔接,我在基层调研儿童保护情况时,发现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人来做这些事。”佟丽华认为,在一些留守儿童发生的极端案例中,一些失职监护人的责任同样不容忽视,“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更多的是一种责任,不是一种可以随便放弃的权利,没有能力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有,但是有监护能力不去尽职尽责,依据现有法律制度,是可以追究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的。”(记者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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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斯慧(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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