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0电 (记者 郝孟佳)今天,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并公布了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意见》将于2015年3月8日起实施。
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1日 |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
5月4-5日 | 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9-10日
(周六、日) |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
5月16-17日
(周六、日) |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
5月24日
(周日) |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
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
6月13-14日
(周六、日) |
小学审核入学信息 |
6月19日前(周五) | 初中校向区县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新生名单 |
6月26-27日
(周五、六) |
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
6月30日前
(周二) |
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
7月3日开始
(周五) |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 | 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信息 |
9月15日 | 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