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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3】

2013年12月23日13:40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录取政策

(1)A类计划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理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江苏省考生10分)、文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10分(江苏省考生5分),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2)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3)A类计划所有入选考生不得填报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护理学(英语班)和护理学五个专业。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B类计划

1.报名

面向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七个省份,考生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http://zsb.hust.edu.cn)报名,报名时选择B类计划。

B类计划不组织笔试,只进行综合面试和学科基础面试。

我校将向七个省部分重点中学校长寄发函件告知推荐名额,同时随函寄发B类计划网上报名验证码。经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参加B类计划选拔的考生凭验证码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学科及所对应的专业,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将获奖证书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我校,我校确认后将单独给予其网上报名验证码。中学将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推荐函、推荐参加B类计划选拔考生的报名表、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2014年1月2日前一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责编:实习生杨祎、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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