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教育部公布的五批重点建设专业试点学校
为促进高校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强化实践教学,帮助学校形成自己的特色与品牌,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分5批在高等学校立项建设3000个左右的特色专业建设点。
在这5批特色专业建设点中,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点主要是依据国家需要,在优先发展行业、紧缺专门人才行业和艰苦行业中,选择若干专业领域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由地方和高校推荐,教育部、财政部择优遴选,每个专业点给予80万元的经费支持。
第二至第五批特色专业建设点主要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由各地和高校按照规划,结合实际,择优推荐,每个专业点给予20万元的经费支持。由于篇幅所限,详情见中国学业规划网(www.xueyegh.com)
第十一节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
2006年11月,为了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教育部启动了被称为“高职211”的“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包括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示范院校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示范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对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将加强。
这将使60万以上在校生将直接受益。学生与市场脱节一直是高等教育的一大弊端,为改变这种状况,“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将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同时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促进高水平“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到2010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详情见中国学业规划网(www.xueyegh.com)。
来源:《瞄准就业填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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