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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帶幼女開房事件女生:他曾掏錢要求發生關系

2013年05月16日07:51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 “小學校長政府職員帶6幼女開房”追蹤

海南萬寧紀委監察局昨日下午召開新聞通報會,介紹“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最新進展:萬寧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涉嫌猥褻兒童罪的陳某和馮某開除黨籍處分。

萬寧市人民政府已經批准給予陳某和馮某行政開除處分。

昨日上午,檢察機關已對涉嫌猥褻兒童罪的陳某和馮某進行批捕。據新華社

■ 追問

四天內為何有兩份醫檢報告?

據新華社電13日晚,海南萬寧警方發布公告稱,經鑒定,六名未成年女生在與陳某和馮某接觸期間,並未發生性行為。

然而,兩名女生家長向記者表示,早在5月10日下午3時,受害未成年女生就已經接受了第一次身體檢查,所有家長都曾在第一份醫檢報告上簽字確認。家長們向記者口頭提供了首次醫檢的鑒定結果,指出第一次醫檢中至少有1份檢查結果與官方后來公布的鑒定結果完全不同,並現場指認鑒定醫生為萬寧市人民醫院婦產科醫師楊帥。

四天內出現兩份截然不同的鑒定結果,受害未成年人家長認為警方有隱瞞事實真相的嫌疑。

記者求証時,萬寧市公安局副局長葉國彪透露,由於不允許對未成年人進行處女膜破裂的鑒定,法醫隻能對受害未成年人進行受傷創傷鑒定。當記者追問“如果未進行處女膜破裂鑒定,為何公布處女膜完整的醫檢報告?”時,葉國彪直接挂斷了電話。

萬寧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陳興章向記者轉述了警方答復:“不存在兩次檢查鑒定,為避免影響案件偵辦,暫不提供其他信息,將盡快向社會公布有關受害者衣物殘留物的檢驗報告”。

記者前往參與醫檢的萬寧市人民醫院,經多方未聯系上當事醫生楊帥。參與13日鑒定的法醫陳厚杰則拒絕透露有關鑒定的任何信息。

“逃課挨批結識校長,被求介紹女友”

昨日,事件中曾主動聯系校長的林林(化名),家屬同意后接受新京報記者的採訪。

14歲的林林回憶,2012年6月前,她一直就讀於陳某所在的萬寧第二小學,今年新學期開始后轉到后朗小學。

2011年的某一天,六年級的林林和另外兩名男生曾因逃課,被班主任送到了校長辦公室。離開辦公室前,陳某讓林林記下他手機號。

林林稱,2012年6月,她因小升初的考試分數和陳某聯系過。還曾因不想上課,到陳某辦公室要求其幫忙請假。陳某則主動發信息聯系過林林,希望她能幫忙找女朋友。林林說自己從未真正幫忙。

2013年春節將近的一天晚上,陳某約林林到萬寧當地的酒吧喝酒。林林赴約,期間被灌酒,后借故離開。

林林稱,這是開房事件發生前最后一次與陳某見面。

新京報記者朱柳笛

 

(責編:袁勃、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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