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學生在大屏幕前觀看違紀學生的公示高飛/攝(圖片大屏幕內容已做處理)
原標題:西安一高校大屏幕公示舞弊學生信息是否侵犯“隱私權”惹爭議
人民網西安1月11日電(記者高飛)眼下正值各大高校期末考試期間,日前,西安一高校在教學樓大屏幕上公布期末考試違紀作弊學生的姓名、性別、籍貫、學號,違紀方法及處理辦法,並在各教學樓張貼處分通知。一時間,關於公示考試違紀是否侵犯“隱私權”的爭議又一次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
作弊學生信息在大屏幕滾動播放
11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長安區的這所高校,在該高校一教學樓的門口處,記者看到了這塊滾動播放考場規則及違紀作弊學生處理公示的大屏幕。在大屏幕顯示中,違紀作弊學生的姓名、性別、民族、院系、學號、因何違紀及處理辦法都被一一公示出來,過往的部分學生都會駐足觀看。
校方:處理辦法與往年無異
對於該校對違紀作弊學生的處理辦法,記者致電了該校宣傳處,宣傳處工作人員表示,學校今年由於新添置了LED大屏,就將違紀作弊處理辦法及考場規則等信息公示在了大屏幕上。
該校教務處一位工作人員還表示,對於違紀作弊學生的處理,他們是嚴格按照學校的考場規則來執行的,與往年並無詫異,對於處分規定中的違紀作弊學生信息包含的內容也與往年相同。往年一般都是打印在A4紙上張貼在告示欄內,今年只是選擇了在大屏幕上顯示。
學生:作弊就是作弊應該受罰
對於該校的這種處理方式,受訪的多名同學表示支持,他們覺得作弊就是作弊,這樣處罰沒什麼合不合理。一名同學說,如果作弊違紀問題不這樣處罰,那對於遵守考試規則的學生又有何公平可言。也有個別學生表示,如果自己違紀,就算再嚴重,這樣的處理方式也太難令人接受了,我們也有自尊。這會影響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情緒。一位法學專業學生告訴記者,學校如此處理考試違紀作弊事件是否構成了對於學生隱私權的侵犯呢?
律師:是否觸犯隱私難界定
違紀作弊考生的個人信息被公示是否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記者就此咨詢了陝西明樂律師事務所的齊精智律師,齊律師表示,目前我國法律對於“隱私權”的內容、外延等並未確定下來,學理上對於“隱私權”的界定是指與社會公眾無關的個人信息。雖然高校對於違紀作弊學生的公示大同小異,但鑒於公示的具體內容又有差別,有些學校隻公示考生姓名,而有些公示的內容中還包含考生性別、年齡、籍貫等,各高校之間存在差異,因此很難界定是否侵犯學生隱私。
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民教授在其主編的《人格權法新論》一書中認為: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的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教育管理者:獎懲分明也應適當“人性化”
記者調查西安多所高校得知,一般各高校對於違紀作弊學生的處理大致包括:通報批評、警告、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勸退等,處分由教務部門公布名單,輔導員告知本人及學生家長。對於學生違紀作弊的公布,會在各個學院的公示欄張貼,根據實際情況也有不公布的。
對於違紀作弊學生的處理,西安一高校從事學生教育管理工作多年的老師談到,一般來說,新生入學時學校都會向學生下發了印有作弊處分辦法的《學生手冊》,學校在考前也會宣傳考場規則紀律等,因此,在充分宣傳教育的前提下,學校依照規定對於學生的獎懲處理理由充分,並無不妥之處。
但是,考慮到有的學生或許承受不了自己的違紀情況被公示在大眾下,學校若是直接在大屏幕公示違紀學生名單,信息又是如此詳實具體,勢必將影響學生的心理,弄不好反而會適得其反。對於個別初犯的考生,校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維護考試公平的前提下適當“人性化”處理,避免個別學生因違紀公示作出的過激行為。(高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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