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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溺水事故屡屡发生 安全警钟为谁敲?

李明新

2015年07月22日10:56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又有一些地区发生学生在暑假中游泳溺水的事件。看到这些活泼泼的少年儿童转眼间被夺去了生命,我们实在是痛心。这种事件已经不足为奇,网上查询,可见每年暑假或夏季必发生这类事件。教育部门也每年发布这方面的安全提示,但是,仍有学生溺水事件频频发生。这,不能不引发人的深思。

仔细想想,这类事件有共同之处,一是发生的时间多在暑假或夏季的休息时间里;二是多发生在郊野河套或无人巡查的河段、水域;三是多为无游泳技能或水性较差的中小学生;四是事件中的学生多为郊区或农村地区的儿童少年。这些规律性的发现,我想不只我一个人意识到了。那么,为什么这类事件还频频发生?我以为与四个方面的意识淡漠有关系。

一是生命安全教育的意识淡漠。在我们中小学的教育阶段,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仍然是重视学科知识教育,重视学习成绩,而没有把珍爱生命的安全教育作为所有教育的前提或基础。连生命的安全与健康都不能保证,其它所有的教育又有何意义?尽管教育部门多次强调安全教育问题,但是又有多少学校能扎扎实实地落实?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是真的成为了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呢?还是成为了学校工作的点缀?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是真的从地区的实际出发,富有针对性的开展呢?还是仅仅作为一项工作或任务讲一讲而已?家庭也忽视这方面的教育,要么放羊式不管,要么是就问分数多少,而不能结合日常生活对孩子进行生命安全教育。

二是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淡漠。由于疏于生命安全的教育,由于许多地区社会环境氛围忽视生命安全的自护,因此学生从小也就没有安全自护的意识。把生命当赌注,把安全当儿戏,这也似乎成为了一种社会群体心态。我们经常会看到路人大摇大摆闯红灯,慢慢悠悠过马路的现象;我们也经常会看到在一些明显标志危险或禁止游泳的水域,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尽情戏水,旁若无人;我们更会常常听到一些人洋洋自得地夸耀自己没有出现安全事故的侥幸结果……我认为,人首先是自己的主人,安全的第一主体人应该是自己。所有的教育、所有的管理,如果没有转化为每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那么,类似溺水的事故还会发生。

三是人本管理的意识淡漠。安全管理自然是首先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要研究具体的社会心态、具体的管理对象特点,制定富有实效的管理措施。但是,往往发生儿童溺水事故后,一些责任单位或部门以已经设有标记为由推卸责任。但是,我们又会发现一些溺水悲剧却在同一条河流、同一处河段、同一类水域发生。那么,为什么管理部门就不能分析这种现象,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呢?比如,当我们发现只树立一块警示牌还不足以制止那些自我保护意识差、又充满好奇心的儿童的时候,我们还有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办法?又如,农村地区学生暑假开展活动的少年宫、科技馆等教育资源缺乏,因此,农村孩子自己开辟活动场所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这一点,就更应该在暑假或节假日采取加强安全防范的管理措施。

四是守法执法的意识淡漠。为什么明明树立着禁止游泳的安全警示牌和规定的通告,学生、大人还视而不见?类似违反法规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这说明我们的国民遵法守法的意识还不强。再有,明明看到了有人违规游泳,管理部门和执法者也是任其所为,视而不见,而不能依法管理、依法纠正、依法处罚。这种做法使许多安全法律法规成为了一张空文。

分析学生溺水的事故再次发生的原因,我不得不追问一个问题:这震耳的警钟应该为谁而鸣?我认为,绝不仅仅再为教育部门而鸣,应该是为包括学生、家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安全的各个单位在内的整个社会而鸣!一句话,学生生命安全,社会各方有责!

基于这样的认识,社会各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的地方性研究。要结合城市、农村等不同地区的特点、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内容的研究,使安全教育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在实施上要制度化、课程化、常态化,既使学生在明理基础上提高珍爱生命、自我保护的意识,又能使学生掌握一些安全知识与技能。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把安全教育纳入家长教育和家庭教育之中,增强家长对孩子安全监护、以及进行生活与生命安全教育的意识,使安全教育保持家校的一致性与连续性。

第二、安全综合治理部门要把儿童社会安全纳入视野,加强管理。特别是涉及预防溺水等安全事故的部门要以人为本,改进工作。如管理水域、河段的单位,要调查研究,针对本地区学生的实际和既往安全事故的特点,制定富有实效性的管理规定、警示办法和监管措施,加强巡查,重视对河段、水域相邻学校、村落的安全宣传,切实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加强各地区的教育资源建设,满足学生的假期活动需求。特别是农村地区,要加强村镇、社区图书馆、科技馆、少年活动站等教育设施建设,让学生在假期中有活动场所,乐于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而不会到郊外、荒野等不安全的地方开辟活动空间。

我想,儿童少年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安全教育工作,既要重视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的培养,又要完善社会安全教育与管理机制;既要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又要整个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以人为本,责任到位!   (作者系北京小学校长)

(责编:熊旭、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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