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15日电(记者 贺迎春) 参加社会艺术培训算不算“校外学习”?参加社会艺术考级和艺术比赛的结果能否作为“艺术特长”认定的依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日前就《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答记者问时表示,这的确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需要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某些机构移花接木解读政策文件的不实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校外学习’,一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二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日前就《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答记者问时表示,只指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实践性、体验性学习。
关于“艺术特长”,文件明确限定为“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对于目前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艺术考级,许多专家学者十分担忧,一是认为功利化倾向严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认为将艺术教育推向纯粹的技能培养,扼杀学生的兴趣和潜能。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文件(以下简称“三个文件”)。计划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自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教育部将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由各省(区、市)推荐1-2个地市或2-5个县市作为实验区。文件指出,建立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制度,是检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和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