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理工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4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8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0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071.92万元,图书66.9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院根据对社会、市场人才需求的情况分析、预测,结合办学条件、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形势、考生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不设定预留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
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学院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文、理 |
法学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年 |
体文、体理 |
教育学 |
040202K |
运动训练 |
4年 |
体文、体理 |
教育学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年 |
文 |
文学 |
050201 |
英语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50207 |
日语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50302 |
广播电视学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理 |
工学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082803 |
风景园林 |
4年 |
理 |
工学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602 |
物流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年 |
理 |
管理学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30310 |
动画 |
4年 |
艺文 |
艺术学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550306 |
供用电技术 |
3年 |
-- |
-- |
58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年 |
-- |
-- |
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年 |
-- |
--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 |
--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 |
-- |
620203 |
会计 |
3年 |
-- |
--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3年 |
-- |
--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年 |
-- |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 |
-- |
660108 |
商务英语 |
3年 |
-- |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及政府奖学金;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对孤儿大学生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进行部分学费及宿费的减免。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没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进档的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
6、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第一志愿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额满为止。
7、体育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统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体育统考成绩排序。
8、联系电话:0416-7980195 7980109
网址:http://www.lise.edu.cn/
邮箱:lnlgxy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