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全部在主校区办学。
主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学制为二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二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677平方米,专任教师33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2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652.83万元,图书63.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生招收比例: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女生名额占招生计划数的10%;非公安、司法类高职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备注 |
030103T |
监狱学 |
4年 |
文理 |
法学 |
司法类 |
030601K |
治安学 |
4年 |
文理 |
法学 |
公安类 |
030602k |
侦查学 |
4年 |
文理 |
法学 |
公安类 |
030602k |
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 |
4年 |
文理 |
法学 |
公安类 |
083101k |
刑事科学技术 |
4年 |
理工 |
工学 |
公安类 |
083103TK |
交通管理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学 |
公安类 |
083108TK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4年 |
理工 |
工学 |
公安类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理工 |
非公安司法类 |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 |
2年 |
文理 |
非公安司法类 |
|
650216 |
安全服务与管理 |
2年 |
文史 |
非公安司法类 |
|
690105 |
书记官(中文速录) |
2年 |
文史 |
非公安司法类 |
|
690105 |
书记官(法律文秘) |
2年 |
文史 |
非公安司法类 |
|
690302 |
司法鉴定技术 |
3年 |
理工 |
非公安司法类 |
|
690303 |
安全防范技术 |
3年 |
理工 |
非公安司法类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的收取标准
我院学费按辽宁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本科侦查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等6个公安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年6500元;本科监狱学专业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高职专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每人每年4800元;安全服务与管理、书记官(中文速录、法律文秘)专业学费每人每年43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可在中国银行或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提前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高职专科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凡报考公安、司法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方可报考(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中考生须知)。报考非公安司法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高职非公安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6、司法类本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7、按照“分市、分专业、分男女”原则录取第一、二志愿考生,第一、二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计划,剩余计划面向社会公布,由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按照“全省统招”的原则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联系电话:0411-86728777 86729865。
网址:http://zsjy.lnp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