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保证本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5044
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国家普通高校(教育部编制高等院校代码为5044)。是国家远程教育基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五家渠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对我院办学业绩曾多次报道。
学院在“理念引导,定位先行,文化决胜,创新发展”的思路下,确立了以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举、办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需要为标准;以培养高技能、高素质、高质量的管理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启动实施了“教师培养六大工程”构建“双师型”雄厚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34人,专任教师15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人,占28%,高级职称33人,占22%,实训指导教师40人。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以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四等奖:1000元/年;5、科技学院爱校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6、民语言考生第一年预科期间注册学籍后期间,将给予4000元的补助。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实施减免部分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并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和校外带薪实训、实习勤工助学机会。
六、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为: 800元/学年。
七、招生与就业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院毕业生。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学院推荐就业。
八、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七)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八)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九)我院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院领导:李珑、王强、王书涵;教师代表:魏娜、施兆闲、李乾然;学生代表:努尔比亚木、王涛、艾则孜江。
(十)本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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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