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 (赵英梓)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公布2015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申办户籍、申请居住证的2个办法。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标准分为72分。
若申办户籍,用人单位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在2014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申办户籍,毕业生须满足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校无违法违纪记录、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条件,委托用人单位递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等。
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毕业生应携带《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上海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申领。已持有居住证的毕业生可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提交积分申请须准备《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劳动合同、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