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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答疑精华:企业收入总额

2015年04月16日08:53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答疑精华:企业收入总额

企业收入总额怎么判定?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责编:白波(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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