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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115位校长签廉政责任书

2015年03月10日08:34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115位校长签廉政责任书

开学第一周,深圳龙岗区教育局召开了新学期第一次廉政教育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会,邀请区纪委领导作廉政专题培训,115位校长与龙岗区教育局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

龙岗区教育局局长韩园林强调,要从严执纪监督,从校长权力运行、财经管理、采购招标、食堂、人事管理等方面完善机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该管的管到位,该放的放到位,该服务的服务到位,该监督的监督到位,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培训课上,龙岗区纪委巡视检查二室詹前威主任结合区教育系统廉政工作实际,从八个方面警示与会干部筑牢防腐墙。

1.校长权力运行上,要严格遵守“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及时规范相关制度,确保校内分工明确,设立教代会、工会、校务会、招生、采购招标等专项工作小组,并确保民主监督到位。

2.经费管理上,必须认真遵照执行相关的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3.采购招标上,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已出台的招标采购“评定分离”制度等相关章程,合理、合法采购招标,做到公开透明,合理规范。

4.工程建设上,一定要严格按照审计备案制度(区教育局对5万~20万元小型建设工程要求办理审计备案)进行,严禁出现对工程进行拆分,以回避备案制度的现象。

5.学校食堂管理上,要求各位校长、总务主任一定要严格遵照《学校食堂管理实施办法》,对学校食堂建立经营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处罚规定。

6.人事管理上,原则上学校校长亲属不得招聘为本校工勤人员,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亲属不得招聘为本校敏感岗位工勤人员。

7.招生工作上,要严格执行积分入学制度,严禁利用招生来谋取利益、收受好处,对招生腐败行为“零容忍”。

8.校园和谐方面,要体现作风端正、民主决策,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明确分工与责任,做到零投诉。(记者余琴)

(责编:邹玮(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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