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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可杜绝违规招生和学历造假

2015年01月28日18:39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林露)今天,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办法》将使学校的管理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在杜绝违规招生、虚假注册、学历造假、实习就业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办法》适用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含各类跨阶段学习形式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

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办法》规定,无论哪个学习阶段,都只有一个学籍号。对中职学生个体而言,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已采集学生信息的,升入中职时仍沿用其已有的学籍号。而在义务教育阶段未采集学生信息的,或其他原因没有学籍号的,系统将按照上述编码规则生成学籍号。学生毕业后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沿用该生已取得的学籍号。

学籍电子注册可杜绝违规招生、虚假注册、学历造假

教育部提出,学籍电子注册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籍管理规范、流程合理。学校通过学生系统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学生毕(结)业档案维护等业务流程,学生的学籍信息能及时在系统中记录备案,管理流程更加科学、规范,杜绝违规招生、虚假注册、学历造假等行为。

二是学籍数据动态更新、真实准确。所有学校通过学生系统办理学籍管理业务,集合形成的学生基础数据库具有来源权威、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管理有序的特点,有助于实现对招生、学生管理、实习就业,以及学生资助和免学费等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支持。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前对信息重复的学生暂不予注册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基础,每年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1月20日,春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4月20日。新生报到后,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通过学生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提交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学籍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准通过的学生方可取得学籍。

需要强调的是,国家规定学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能注册和拥有一个学历教育学籍。为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前,学生系统会自动在全国各个不同教育阶段学生数据库中进行比对查重,对信息重复的学生暂不予注册。

发生学籍异动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办法》提出,在校生电子注册维护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学期注册。学籍电子注册在每学期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学籍异动。发生学籍异动时,学生所在学校要在学生系统中启动相关业务办理程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再由相关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依次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成。三是学生个人变更信息。由在校学生或监护人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校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生系统启动信息变更手续,并上传证明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依次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成。

(责编: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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