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6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科目和结构
2016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申论》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代码,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然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代码,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然后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