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扬州日报》上刊发公告,对该局工作人员唐某某作开除处理,理由是“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公告称:“唐某某:你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行为已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你作开除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权,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提请上级组织按规定作出处分决定。”
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人民网确认,该局的确于8月6日在《扬州日报》上发布了上述公告,唐某某是该局公务员,因其已有一年多未上班,且单位始终无法联系到本人,迫不得已才在报纸上刊发了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将被予以辞退处理。
唐某某一年多未上班,为何现在才做出开除处理?对此,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该负责人表示,该局此前曾公开处理过一次唐某某的违规行为,但因前段时间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未果,此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处理此事。“目前,这只是单位对违规公务员处理的一个必要流程,具体是否开除还要等公告期满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再做决定。”他说。该负责人以此事正处于内部处理阶段为由没有透露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