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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教育如何去行政化

范先佐

2013年12月05日07:2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教育如何去行政化(憑欄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這讓教育去行政化的問題再次引起關注。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就是要讓學校回歸教育本位,按教育規律辦學,排除外部和內部因素對教育的干擾和制約,讓學校回歸本色。

  從外部來講,主要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學校的關系,改變政府把學校當作下屬行政機構來管理,改變“統、包、管”模式,轉變政府角色。對於基礎教育,政府教育部門的責任主要限於兩個方面,一是依法保障對學校的投入,解決學校辦學條件簡陋、師資素質不高、發展不均衡等問題﹔二是監督學校依法辦學,尤其是政府部門要帶頭依法示范,不得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直接干預學校的辦學,動輒用行政權力,對學校指手畫腳。

  對於高等教育,政府的主要職責應放在宏觀管理方面,如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監督學校的質量等。探究學問、追求真理、培育人才、崇尚學術自由,是大學的本質特征。隻有在民主、平等、自由的氛圍裡,才能遵循教育規律和學術規律,才能充分發揮大學人的聰明才智。從目前中國的現狀來看,改革要堅持的一個基本目標導向,就是減政放權,政府隻做應該做的事情,而應該由學校來做的事情堅決交由學校來做。因此,政府應改變直接管理高校的機制和對資源的分配方式,可成立由各界人士組成的大學撥款委員會,可通過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對高校評估。當然,這做起來是比較難的,但它決定於我們能不能構建一種比較好的政府和學校的關系。

  從內部來講,主要是應理順學校內部的各種關系,學校管理不能行政化,必須遵循教育規律,實行符合教育本質要求的管理模式,充分尊重教師的意見,集中教師的智慧。對於基礎教育而言,學校的民主管理,主要是指教職工充分行使民主權利並參加學校的管理活動。學校的民主管理,就是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來管理學校﹔就是在學校內部堅持社會主義民主,保障教職工有參與管理學校的權利,有監督學校各級管理人員的權利,使教職工真正成為學校的主人。

  對於高等教育,大學的民主管理主要是理順黨委、行政(校長)、學術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4方面的關系,關鍵是必須清晰區分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的范圍與界限。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黨委領導是指政治領導,把握辦學方向,謀大事,如負責干部選拔聘任、培養教育工作以及黨建工作。除此之外,檢驗黨委工作好壞的標准是,能否大膽放手、大力支持校長和行政的工作,確保他們獨立自主地行使權力,開展工作,而不是事無巨細,包攬一切。檢驗學校行政管理工作好壞的標准,是管理者能夠遵循學術發展的規律,讓教師們能夠安於教學與科研,而不是用行政思維來管理學術事務,實現學術自由﹔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能夠真正為學生服務,真正做到以生為本,而不是簡單地進行思想上的規訓和行為上的約束。高校的學術委員會應以教授、學科帶頭人為主體,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中起領導和指導作用。高校要把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相對分開,清晰區分兩種權力的范圍與界限。要明確區分學術人員和行政人員是兩個不同的系列,避免行政人員因擔任行政領導職務而為自己謀取學術地位的情況,還要盡量減少所謂“雙肩挑”的現象,堅決防止行政權力和學術地位兩者之間的“通兌”。同時,應充分發揮高校教代會的作用,學校的規劃、經費使用等要提交教代會提出意見建議,與教職工利益相關的政策、制度等重大問題要由教代會討論通過。

  總之,教育去行政化,應當建立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讓學校從隻對上負責變為既對上負責又對下負責,變以往的注重追求政績為追求教育本質和宗旨,讓學校回歸教育本位。

    《 人民日報 》( 2013年12月05日 18 版)

 

(責編: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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