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大四學生陳升得到通知,因為挂科,自己距離畢業所需達到的成績要求相差30多個學分,學校建議他降級修讀。這讓他感覺心情沉重。
與陳升類似,日前,根據山東大學本科生院下發的《2013年春季學期本科學生學籍處理標准及要求》,該校348名在校生受到了成績警告、258名學生達到降級標准、97名學生被建議退學。
此舉經媒體報道引發大量關注,大學建立學生淘汰機制成為熱議話題。大學是否應該建立嚴格的淘汰制?什麼樣的淘汰機制是科學的、合理的?各方聲音又留給高等教育改革何種思考?記者赴濟南對此進行了採訪。
一項非新政引發的熱議
高校清退成績不合格學生引發媒體關注,贊同者、反對者各執一詞
似乎每一次有媒體曝出高校清退成績不合格的學生,都會引發輿論關注。
日前,山東大學下發《2013年春季學期本科學生學籍處理標准及要求》,對部分學生提出退學建議,此事一經媒體報道,也不例外地成為焦點。
而事實上,這條“新聞”在山東大學並非新政。
早在2005年,山東大學就頒布了《山東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開始實施成績預警機制,並於2007年再次修訂《山東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對學生因學習成績不達標而受學籍處理的情況這樣規定:
“學生每學期要修滿專業教學計劃所規定的最低學分,每學期平均所修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低於15學分者,學校將給予其成績警示。”
“在校平均每學年修得學分低於25學分,且有一次及以上警告的學生,予以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