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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偷拿家裡一點錢被爸爸用電線皮抽打(圖)

2013年03月28日11:15    來源:大河報    手機看新聞

因偷拿了家裡一點錢,一名五六歲的男孩被父親脫光上衣暴打,后背上出現數道血痕,讓熱心市民不忍直視,向鄭州市公安局帝湖分局求救。昨日上午鄭州街頭發生的這一事件被網友網上發布后,引發大家對家庭教育的諸多爭議。

□記者李岩

事件

幼童被父親暴打,后背上滿是傷痕

昨日下午3時05分,網友“鄭州吃貨小妖”發布了一條標題為“虐童。鄭州驚現虐童!!”的微博,講述了此事。

該微博說:“上午在鄭州市帝湖派出所門前,有一小姑娘拉著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向派出所求救!男童因偷拿了家裡幾塊錢,被爸爸脫光上衣光著身子打……背上、胳膊上一道道長長的血口映襯著男童那幼小稚嫩的后背,讓人觸目驚心。路人見狀紛紛停下,指責男童的父親太殘忍!!真的好殘忍!”

該微博附帶的一組圖片顯示,一名短發小男孩光著上身,后背上出現了五六道印痕,其中兩道顏色較深的淤青印痕,疑似皮膚被細長物體擊打所致。

昨晚,記者多次通過私信聯系這名網友,試圖了解該事件的更詳盡情況,但該網友僅回復說“帝湖派出所受理了”。

“確實有這個事,但是這是上一班民警處理的。”昨晚8時45分,鄭州市公安局帝湖分局一名未具名的值班民警向大河報記者証實,他們上午接到的這次市民上門求助,事發情況與網友所述基本一致,但詳細情況他沒有透露。

爭議

家長此舉是否屬於虐童?是否違法?

該微博發出后,針對此事暴露出來的家庭教育尺度及這名家長的家教方法,網友爭論得相當熱烈。

網友吳族?說:“我小時候也被打過,現在跟我父親的關系依然很好啊,沒事我們還猜猜拳,喝喝小酒。其實孩子沒有那麼矯情,只是現在都獨生子舍不得打就是了。”

“自古棍棒出孝子,現在‘小太陽’太多,該管!”網友“左的左面”看起來也支持孩子家長的做法。

不過,與支持家長的做法相比,更多的網友認為,孩子做了錯事確實需要批評教育,但這名家長的做法實在太過分,簡直是虐童,甚至違法,應當追究責任。

網友朱可說,“五六歲的孩子拿了家裡一點錢,竟被打成這個樣子。如此狠毒父親,竟下得了手!”

網友“快樂楓葉兒866”說,孩子偷錢是要教育,可這父親下手也太狠了吧?

“中國的法律難道是擺設?《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第六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網友“張老虎”說。

律師

體罰是否違法,要看具體情節

對於此事的最后處置及對孩子家長此舉是否違法問題,鄭州市公安局帝湖分局值班民警昨晚受訪時表示,昨日上午非他值班,且非110報警,他們沒有書面記錄,得問具體經手民警,他不方便提供電話。

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唐軍昨晚接受大河報記者採訪時說,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有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及相關禁止性規定,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家長的做法還稱不上“虐童”,界定為“體罰不當”可能更為准確,“更多的屬於家庭教育引發的道德層面問題”。

“至於家長體罰是否違法,要看具體情節,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這種行為是否具有持續性及是否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唐軍說,“當然,如果孩子被體罰過重,經法醫鑒定構成輕微傷、輕傷甚至重傷,那麼家長的行為就超越了道德范疇,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

唐律師認為,通過這一事件,家長應當注重家庭教育方式,以免出現對未成年人身心的傷害。

(責任編輯:袁勃、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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