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28日出台的《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見》要求,中小學要充分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每年開設安全教育地方課程不少於12個課時,並做到課時、教材、師資“三落實”。
根據意見,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公共衛生、意外傷害、網絡和信息安全、自然災害以及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個模塊,以中小學生防地震、防火災、防溺水、防台風、防踩踏、防中毒、防盜搶、防治安侵害等安全知識為重點。小學要以游戲和模擬為主,初中要以活動和體驗為主,高中要以體驗和辨析為主。學校每學期應至少開展一次應對自然災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對工作不到位、課堂教學不落實、教育效果不明顯的,要進行責任追究,取消平安先行學校和學校安全標准化評選資格。
意見指出,師資方面,由學校安排責任心強、具有鑽研精神的科任教師、保衛干部、班主任或社會有關人員兼任﹔課時方面,要將安全教育課程排入正式課表,實行間周開設,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須安排1個課時﹔教材方面,要以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教材為主要內容,根據季節變化、地域特點、疫情變化、校園周邊環境和學生實際狀況等情況,適時確定安全教育重點。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