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眼下,一學期即將結束,順德各中學畢業年級也陸陸續續下發了下學期教輔材料。然而,多名從事高三教學的老師向記者反映,學校在幫學生訂購教輔材料過程中,並沒有充分征詢學生意見,價格體系也不透明,甚至不知道學校的教輔材料目錄是如何出台的。但校方堅稱目錄是經過備課組同意,雙方為此各執一詞。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本報將繼續關注。
教輔材料目錄不知如何出台?
上周,順德區政協委員、容山中學教師吳慧萍提交了一份《關於規范管理學校代購征訂初中、高中畢業年級教輔材料辦法的建議》的提案,該提案談到,學校在幫學生訂購教輔材料時,由於各個學校的教輔材料、學生繳費方式不盡相同,形成不少漏洞,個別人從中收取回扣,牟取巨大利益。
根據2012年10月由廣東省教育廳等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負責對進入本省中小學校的教輔材料進行評議,並列入《廣東省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公告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推薦給學校供學生選用,而凡未列入《目錄》的教輔材料,一律不得推薦使用。
具體到各學校,每一門科目隻能從中選定一種教輔材料,那麼,哪一種教輔材料能夠最終獲得“青睞”則成為問題的關鍵。吳慧萍說,有些學校主管領導會指定幾種教輔材料,或由各學科備課組根據學生情況自行選定后再上報學校統一訂購,也有些學校會同時接納以上兩種做法。
但問題隨之而來。吳慧萍認為,如果書商和學校主管教輔征訂的“個別”關系好,他的書就可以被納入征訂范圍,違規行為很難被發現,“很多學生和教師都不知道教育部門是否有下發正規教輔材料推薦目錄和樣書。”
同樣感到困惑的並非隻有吳慧萍一人,“現在高三年級訂書目錄幾乎被書商壟斷。”羅定邦中學一位陳姓老師質疑說。
代購價格體系暗藏糊涂賬
《通知》明確規定,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也不得從中牟利。
“很多學校都明白,給學生優惠算是對得起學生、有良心的學校了。”吳慧萍在提案中說,一些畢業年級幫學生代訂收費標准不盡相同,有的學校是八折,有的學校是七折,而有的學校則沒有折扣。
根據她的估算,高三學生一學年需要交付1000元到1600多元的教輔材料,以1000人計算,全價收費在100萬元到160萬元,如果學校以七折購書,則有30萬元到48萬元的利益空間。
“很多學校教輔材料是在沒有征求學生同意和公開價格的情況下就買了,收了學生錢,不給學生收據,學生也不會主動去要。”吳慧萍在提案中說,如果學生是以原價從學校購書,那麼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給定的復習資料目錄清單,自己到正規書店或網上去買,無需讓學校代購。
“現在有很多盜版書,一本60、70元的盜版書發到學生手中都要照全價算。”羅定邦中學陳姓老師說,學校代購的書是否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則不得而知。
學校有匯總發票,但不提供學生個人發票
◆校方回應
學生交了錢但沒有給收據?昨日,記者致電容山中學,該學校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學校在征訂教輔材料時,都是各科目備課組經過研究選定一本教輔書,然后上報到學校,學校把匯總目錄發給學生,學生根據自願原則自行決定是否訂購,學校再通過新華書店和廣東教育書店兩個渠道購書。
那麼,一些有“關系”的書商是否可能通過運作將某種教輔材料納入訂購范圍?該負責人對此予以否認:“每一科目的選定都是由專業的備課組長負責,並經過備課組十多位老師的共同討論,所有老師都要簽字,最后還要經過學生的同意並予以公示。”
而對於一些學生反映的購書沒有發票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訂購教輔材料后,學校會通過政府統一支付中心向書店支付書款,書店會給學校出具一張匯總發票,但不會提供學生和班級的發票,“學校只是代收費,收費時訂購書目、金額都寫得很清楚。”
記者也致電順德一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訂購前,學校會給學生下發收費通知單,但他坦承,目前也並沒有給學生收據,“學校在收到學生的書款后即向書商付款,不存在多收費少收費的問題,但是把收據給學生,這值得去探討,以后可以把工作做得更細一點。”
郜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