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1月9日召開,安排部署了2013年教育工作,教育部24日在其官網公布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會上講話的全文。袁貴仁說,2012年出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截至目前,31個省(區市)除西藏外,都按照國務院要求出台了具體實施方案。
就各省份公布的隨遷子女異地高考方案,記者綜合華中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范先佐、上海教育考試院研究員李立峰的分析發現,各地政策大致可以劃分為4種類型:第一類是北京、上海、廣東、天津等核心區域,異地高考門檻高﹔第二類是西部省份,門檻相對較高﹔第三類是浙江、福建、江蘇等外來人口較多的省份,門檻相對較低﹔第四類是湖南、江西、安徽等人口集中輸出省份,門檻低。
為什麼異地高考的門檻,北上廣津最高,西部省份其次,外來人口相對集中的江浙閩等省份反而相對較低呢?各地在推進異地高考改革過程中面臨哪些困境,採取了哪些不同舉措呢?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針對4種類型作了如下深度剖析。
2011年3月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教育部部長袁貴仁稱,教育部目前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逐步推進異地高考
2012年3月
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上,袁貴仁指出,異地高考改革方案將在10個月內出台
2012年7月
國務院同意異地高考方案
2012年8月31日
國務院國公廳發布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異地高考具體辦法
2012年12月
各省市陸續出台異地高考方案
北京
實施時間:2013年
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2013年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大學本科部分的錄取則尚未公布放開的時間表。
上海
實施時間:2014年
持有上海居住証A証的來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並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可在當地報考。
廣東
實施時間:2013年
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其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從2014年開始可以報考高等職業學院,2016年可以報名參加高考。而廣東和上海的另一項政策,都是針對積分入戶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証的外來人員的子女。
江蘇
實施時間:2013年
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完整普通高中學習經歷,其監護人在本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參加高考。
浙江
實施時間:2013年
考生取得在該省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符合該省高考報名的其他條件。
福建
實施時間:2014年
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