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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老師該為校園安全負全責嗎

庄曉英

2012年12月25日09:26    來源:新聞晨報    手機看新聞

12月14日,河南光山縣小學生校園被砍傷事件中,22名小學生被砍傷。就在同一天,大洋彼岸的美國,也發生了康涅狄格州小學槍擊案,造成至少28名人員喪生的重大傷亡。凶手母親和該小學的校長也在遇難之列。傷亡的都是手無寸鐵的孩子,而且都是在學校。

[家長聲音]保護孩子安全 學校和老師義不容辭

鬆江區的蔣先生認為,學校和老師有保護孩子的責任,發生情況時老師應該告知和安排學生如何躲避災難。隻要做到這步老師就算盡義務了,如果什麼都沒有說而是自己跑了這是老師的失職。朱小姐也表示,孩子在學校期間,孩子們的老師就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沒把小孩照顧好讓孩子受到傷害老師就得負起這個責任。“教師要保護學生的安全”是教師群體所應該遵守的職業精神,需要所有的教師共同遵守。“保護學生是教師義不容辭的責任,不肯不願保護學生的老師師德肯定是有問題的。”

家長王先生說,如果發生意外老師就應該盡全力保護孩子的安全,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是教師的基本責任,它不是什麼道德底線,是責任。王先生說,作為家長,希望老師能夠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班級裡的學生,除了教授知識,對孩子的日常心理狀況、生活也要關心。但是王先生也坦言現在很多幼教機構、甚至一些民辦幼兒園,隻關注如何追逐利益卻忽視了師德的重要性,屢屢發生的教師虐兒事件讓家長對老師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了。怎能指望在發生危險時老師會救學生呢。

慶幸的是,河南光山縣小學生校園慘案中,該校一名鄒姓老師首先警醒,並手拿棍棒與閔擁軍展開周旋,聞訊趕來的其他村民將閔擁軍制服,並將其捆綁在地,隨后趕來的派出所的民警,將閔擁軍抓獲。而大洋彼岸的校園慘案中,校長也因為同歹徒搏斗而英勇犧牲。

[專家建議]終結校園安全“短板”

近日,百度熱點新聞曝光了河南學生被砍案的監控。在不足1分鐘的視頻錄像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確定案發時第一時間並沒有老師和門衛出現,我們不禁要問老師和門衛都去哪兒了?虹口區青少年保護辦公室主任陳再躍表示,孩子的安全需要學校、家長、社會共同防護,三位一體構成保護孩子的網絡,孩子在校期間,學校對孩子的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家長和學校也有責任教育、訓練孩子自救自護,虹口區的學校從幼兒園到小學都有此類課程教育。此外,學校也需要對有心理問題的學生或者老師進行監護、加以控制,因為很多校園安全問題並非來自外部,而正是來自校園內部。(庄曉英)

(責任編輯:楊玉君(實習)、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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