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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职称论文能否为教师“松绑”【2】

2013年08月28日13:14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取消职称论文能否为教师“松绑”

  用能力指标衡量教师更有效度

  ■曾晓东

  对于不再以论文发表作为中小学教师副高及以下职称评价条件的改革措施,仅仅看是否受教师欢迎,或者看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改革可能带来什么问题,都是不够的。我们需要跳出经验的范畴,从制度理性上分析这项改革的意义。

  按照教师成长的一般规律,教师一般用15到20年的时间完成从新手教师到熟练教师的转变,专业技术职称也在此阶段由初级职称逐步升至副高职称。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涉及的专业能力带有强烈的实践导向,是每个教师都需要完成的职业发展过程。因此,用讲课能力、组织学生活动的能力、有效支持学生健康成长的能力去衡量教师的专业成长,才更有“效度”。

  而满20年教龄后,教师中的一些佼佼者开始对自己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抽象,朝教育家的方向努力,对申请正高职称的教师,论文可以作为衡量其抽象思考能力的有效指标。用针对教育家的标准去要求专业成长初级阶段的教师,显然是不合适、不恰当的。

  1986年,我国开始设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目的是激励广大教师在岗位上不断实现专业成长。由于教师实践能力是在日常教育实践中展现出来的,不容易衡量,而职称评定中如果没有“硬”指标也不行。于是,长期以来,大家明明都知道用论文数来评价教师专业能力的效果不好,但也不得不采用。

  用不恰当的指标去评价教师,产生的问题远大于解决的问题。我们有必要需要通过改革,在更详细的程序和完善的制度中寻找解决办法。

  从功能上看,副高职称以下是弱筛选,职称评定的功能应当主要是合格性评价,具有自然递进的特征。教师只要履行了基本工作量的要求,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量,年度考核达标,就应该具有自然晋升的资格。如果指标紧缺,可以提高职称晋升的标准,但是,仍然应该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因为年度考核是实践能力的最佳“校标”。

  当前,用程序来纠正指标缺陷,用制度弥补技术上的不足,是各种领域纠正信息缺陷所普遍采用的路径。但是,评价河南省试点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改革的制度意义,还需要从更加开阔的视域中加以审视。

  教师职称制度、岗位聘任制度,以及按照岗位进行的教师工资预算制度,构成了教师人事管理的完整体系。其中,职称评定制度和岗位聘任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评聘分开”,也就是说,职称评定是一个水平评价,凡是达到专业标准的都应该进行职称评定,至于是否具有相应的岗位,是否能够聘任相应的岗位,取决于岗位设置,而不取决于职称评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并不是一个高利害的制度。随着评聘分开制度的落实,职称评定还要向社会公开,到那时,民办学校教师也可以参加职称评定,还可以参加公立学校岗位聘任。从教师人事制度的总体架构上看,不断完善职称制度、岗位聘任制度、教师工资预算制度,才能最终建立一个教师能上能下,能流动、能核算教师工资的制度。

  以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GDP的4%为标志,教育事业发展模式转向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保证教育发展,将教育资源投入建立在稳定的财政基础上。其中,教师作为教育经费构成中最昂贵的要素,首当其冲要成为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建立的对象。教师职称制度评定标准试点改革还仅仅是迈出的一小步,后面将有更加艰巨的路程要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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