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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用规范汉字表》增收专门领域用字【2】

2013年08月27日14: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教育部:《通用规范汉字表》增收专门领域用字

  4.《通用规范汉字表》主要有哪些特点?

  与已有的汉字规范相比,《通用规范汉字表》主要有四个特点:

  (1)集多个字表于一体,方便大众使用。通过对以往汉字规范的整合、优化,满足信息化时代汉字应用实际需求,调适已有各规范之间相互矛盾之处,用一个字表覆盖了以往多个字表的功能。

  (2)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科学定量、收字和分级。遵循汉字发展和应用的客观规律,运用语料库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汉字进行科学定量和合理分级,满足不同领域的用字需求。

  (3)增收专门领域用字,适应信息化时代各领域用字的新需求。通过向公安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和群众征集用字,收录了较为通用的姓氏人名用字、乡镇以上地名用字、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术语用字和中小学教材文言文用字,尽量满足各类证件制作用字和医药、气象、环境等科学门类专业用字的需要。

  (4)梳理汉字的简繁、正异关系,以附表形式呈现了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之间的对应关系,方便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信息交流和海外华人的汉字应用。

  5.《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后,为什么取消了对44个汉字字形的调整?

  (1)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存在一些具体字形处理与所定规则不一致的问题。如“碧、墅”等绝大多数字左上部件末笔的横都已变为提,而“琴、瑟、琵、琶”等极少数几个字左上部件末笔的横没有变为提。又如“瞥、弊、憋”的第四笔带钩,“鳖、蹩”等几个字的第四笔却不带钩,等等。这给汉字学习、信息处理及更大范围内汉字的定形造成困难。

  (2)字表研制过程中,为实现汉字字形标准化,课题组曾按照“尊重汉字结构、考虑宋体风格、遵循统一规则”原则,对“琴”等44个汉字的字形作了微调。多数是对个别笔画笔形的微调,如“琴、瑟”第四笔的横变为提等。

  (3)字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字形调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对字形微调存在不同意见。鉴于字形微调目前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加之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涉及宋体、仿宋体、楷体、黑体等多种常用印刷字体字形的规范,为此,《通用规范汉字表》仍沿用原有的字形规范,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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