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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头部8处伤口 行凶学生已被刑拘

2014年12月05日18:54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女老师头部8处伤口 行凶学生已被刑拘

前天中午,宝山区通河中学发生一起高二学生伤害英语女老师事件。记者最新了解到,受伤的袁老师头部有8处伤口,颅底骨折,脑震荡,刚送到医院时有短暂失忆。行凶学生洪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依法刑拘。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很寒心。”在市第十人民医院脑神经外科病房内,新民网记者见到了受伤的袁老师。袁老师回忆说,这名同学出现在教师办公室内,因为当时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便问,有什么事,学生回答默写,但手在书包中摸索。“我以为他要拿本子什么的,不料拿出来的却是一把长约十多厘米的榔头。”随后,悲剧就发生了。

学生家长赴医院致歉

昨天上午,涉事学生的母亲来到医院,向袁老师致歉。

涉事学生所在的班级在通河中学是尖子班,袁老师并不是行凶男生的班主任,仅是英语老师。她表示,男生的成绩还可以,不过英文成绩不是很稳定。在被打入院后,袁老师一直想知道他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而记者从侧面了解到,这名学生平时并没有什么出格举动,只是给人比较内向的印象。据称,曾经复读一年的他,仅差4天就满18岁。而这名男孩举起铁锤的原因,暂时还无法得知。

新民网记者在昨天上午至该校对此进行求证时止步于门卫处。校方在下午表示,现在学校一方面配合医院对老师进行治疗,一方面配合警方调查事实,处理等后续情况将依据警方调查结果而定。

记者从医院了解到,袁老师头皮有多处裂伤,共计有8个伤口,此外还伴有脑震荡和颅底骨折。目前伤者病情稳定,未来还需进一步复查。

未满18岁仍需担刑责

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晓茂告诉新民网记者,该男学生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刑事拘留。而一旦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该男生在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前提下,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萧君玮 李欣 李若楠)

(责编:胡雪蓉、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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