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去年4月1日的复旦投毒案有了新消息。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初定于12月8日二审开庭审理复旦投毒案,最终开庭时间将以正式公告时间为准。
今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到林森浩的代理律师唐志坚。据悉,整个上诉状的内容仅仅300余字,简洁明了:“上诉人没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被害人黄洋所饮入的二甲基硝胺的剂量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认定错误,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据唐志坚律师介绍,林森浩一直以来都表现出了极大的悔意,也曾手写过书信向黄洋的父母进行道歉:“具体的内容我已记不清,但他写了下跪求原谅,说如果还能回到初见的时候多好。”
记者看到了林森浩手写道歉信,其部分内容为:“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
据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