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开学季,在本市对校服“双送检”提出明确要求,并对抽检流程细化完善后,市质监局昨日首次通报了本市校服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质监首批抽查的27家企业60批次校服产品中,合格57批次,不合格3批次,问题出现在纤维含量不合格及pH值不合格两项上。在校服产品委托检验过程中,检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5批次,均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
3批次纤维、pH值不合格
截至8月20日,本市生产校服的企业有68家,其中注册地和生产地都在本市的36家,生产地不在本市的32家。有18家企业主动向质监部门进行了申报。鉴于今年各学校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较晚,企业组织生产的时间也不相同,市质监局采取分批抽查的形式开展校服抽查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27家企业60批次校服产品,合格57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上表)。
对生产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已由企业所在地区质监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校服的生产、销售,限期整改并全部收回不合格产品。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介绍,目前,第二批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抽查结果出来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5批次芳香胺染料不合格
本市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和学校严格落实“双送检”制度:即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市纤检所应当在10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学校;对学校委托检验的校服经检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市纤检所应及时报市质量技监局、市教委。学校在收到校服后,应按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在确认产品监督抽查和学校送检均合格后,方可向学生发放校服。
截至8月20日,市纤检所接受了178所学校委托送检312批次,50家企业委托送检335批次。检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5批次,均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
5批次产品共涉及4家生产企业,其中本市生产企业3家,外省企业1家,市质监局已组织监管人员对企业开展调查,督促生产企业收回并有效处理不合格产品,避免不合格产品出厂交付学校,涉及外省的企业,市质监局已通报其所在地质监部门处理。
不合格校服不出厂不交付
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表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强化质量分析、法人约谈、责令停产整改、现场检查、不合格收回等手段的综合运用,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做到不合格校服不出厂、不交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