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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改革招考相對分離 業內望建綜合評價體系

2014年09月20日15:3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浙江高考改革招考相對分離 業內望建綜合評價體系

  中新網杭州9月20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實習生 董佳麗 邵曉鵬)“公平選才、科學選才是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是這次高考的主要任務。”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在19日召開的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學校”志願,按專業(類)平行投檔﹔高校確定和提前公布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和其他選拔條件,擇優錄取。

  這次高考招生改革在高校錄取上做了大文章,不僅不分批次,高校不同專業還需提供選考科目范圍,以供考生報考。

  高校在看好本次改革的同時,對未來招生數量的變化提出擔憂,認為會出現“招生大小年”現象,業內分析認為,該現象無需過度憂慮,改革過程中可以不斷調整,另外他們認為,要實現招考相對分離應該加快建設高校招生考試綜合評價體系。

  高校招生大變化:專業優於學校 人才選拔權增加

  與現行的普通高中高考方案不同,作為全國兩個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之一,浙江在高校錄取上做了一定調整:現行高考分三批,按照院校平行投檔,試點方案不分批次,按照專業平行投檔。

  從學校優先至專業優先,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對高校而言,機遇與挑戰並存。

  劉希平就表示,這次方案是在堅持好的做法的基礎上,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給高校更多的選擇權。

  作為高校,浙江工業大學黨委書記梅新林接受媒體採訪時將以往的高考招生制度喻為“套餐制”,現在的喻為“自助餐制”,他認為,彼此的根本區別在於自主選擇性,如果說前者是程序性的公平,后者則是內涵性的公平,因而是更為本質的公平。

  記者了解到,在統一高考招生中,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根據專業類或專業確定選考科目范圍。

  對此,劉希平新聞發布會上分析稱,這不僅能擴大高校考生雙向的選擇性,有助於高校選擇專業學習能力強,適合自身培養要求的學生,同時增加了高校的人才選拔權利,從而科學選才的實現,前提是要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學生、學校不斷選擇中實現的。”劉希平說,希望通過增加考生對考試的選擇機會來減輕考生過重課業負擔,“讓考生選自己想學且自己認為學得好、感興趣的科目進行考試,考自己所長、自己所好,推進素質教育。”

  近幾年,浙江教育改革一直推崇選擇性教育理念,從高中課程改革至旨在擴大地方本科院校招生自主權的“三位一體”招生,及至現在的高考招生改革試點方案,浙江賦予學生和高校的選擇權一步步擴大。

  “這樣的模式,給了學校和考生更大的自由度。對考生來說,增加了選擇專業和學校的覆蓋面。對高校來說,既保証了專業培養的必需,又可使符合專業的生源充足,有利於招生選拔。”浙江大學招生處處長吳敏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

  高校積極研究政策 業內建議加強內涵避“招生大小年”

  據了解,本次改革試點方案中,考生在選報“專業+學校”平行志願時,選考科目隻要與高校選考科目有1門一致即可。高校應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布分專業(類)的招生選考科目范圍,科目數至多不超過3門。

  也就是說,高校需要根據專業自身特點向社會公布所需人才要求。

  多個浙江高校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均稱,方案剛出台,正在積極研讀,針對不同學校、不同專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盡管如此,高校在一致看好本次高考改革方案的同時,也提出了自己的擔憂。浙江一所高校的招生處負責人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就坦言,由於學生對高校也有選擇權,學生對高校的專業分數范圍不了解等,容易出現招生大小年現象。

  “學生在填報志願的時候,對以往的專業排名並不清楚,沒有以前的參考,2017年第一屆大學生錄取相對來說,不像以前那樣明了。”該高校招生處負責人表示。

  對於高校的憂慮,多位業內專家均表示認同,但他們認為這些都可以在改革過程中慢慢調整,高校應該提高自己的競爭力,發揮優勢和特長,加強學校內涵建設。

  浙江師范大學副校長樓世洲表示,浙江當初在進行招生制度改革時,即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時,就曾出現招生大小年現象,盡管此次也有可能會出現這種現象,但他認為無需過度擔憂,“出現這種狀況后,可以慢慢調整,隻要大的方向是正確的,在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可以通過不斷調整來解決。”

  樓世洲告訴中新網記者,過去信息不對稱,高中生對大學了解很少,大學對高中也了解不夠。“很多高中生在高考之前對大學的東西都不關心,高考之后的志願也有很多是家長、老師選擇。”

  他認為,現在要改變這種狀況,需要通過各種方式讓中學生在選擇學校、專業的時候了解大學,比如暑期夏令營、教師宣教團等,向高中生宣傳和說明大學培養的是什麼樣的人,今后要學的是哪些東西,以此作出更加理性的選擇。

  “增加雙向選擇性會增加市場選擇,市場選擇的盲目性一定會帶來教育資源的不均衡。”浙江大學教育學院院長徐小洲表示,高校應該在提高學校的競爭力,在學校內涵建設上下文章,“隻有內涵建設上去了,才可以可持續發展,否則就不僅是招生大小年,每年都可能是小年,因為你是最差的。”

  “改革就是要放開它,但不是不管它,而是用新的規則和要求讓它在新的形式下適應和發展。”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王雄表示,高校不能隨大流,要有自己的特點,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自主發展。

  專家:招考相對分離更進一步 考試綜合評價體系待建

  在此前國家公布的《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並沒有對錄取制度進行細致的規定,僅提及:“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作為兩大改革試點省市,浙江和上海兩地承擔著讓另一隻靴子—錄取制度改革落地的重任。

  在19日浙江和上海兩地召開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發布會中,上海與浙江均提出高校設置選考科目范圍,最多不超過3門。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

  此前一直被視作改革攻堅點的“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邁出了一步。但仍有業界人士提出,新方案中,選考科目任選三門,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部分學校會產生誤導,形成新的應試教育,因此招考分離還不夠徹底。

  多位專家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則表示,招考分離是趨勢,但不會完全分離,應該促進加快建設高校招生考試綜合評價體系。

  “過去喜歡‘胡子眉毛一把抓’,喜歡高考時一起考,高中畢業要有學業水平考試來衡量,有一個標准,而不單單是高考。”王雄認為,現在的方案是過渡性的方案。

  徐小洲表示,招考分離是大趨勢。“招生和考試是各有功能的,但是也不可能完全分離。如果完全分離,那麼為什麼還要考試呢?所說的分離是這個過程中怎麼規避不利的東西,怎麼樣在招生過程中更公平公正。”

  與徐小洲觀點相似,樓世洲也認為,招考分離是理想狀態,“目標和手段中間有一個連接,目標明確,但是要小步走。”

  樓世洲坦言,在實施招考分離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問題。他舉例,原來就有人提議英語可以社會考,但是現在還是學校考,“因為社會考可能會被一些利益集團所綁架,會提高他們獲得邊際效益的可能性,這會增加老百姓教育負擔,也會導致教育的不公平。”

  在樓世洲看來,高考招生制度牽扯到千家萬戶,要體現社會公平,招考分離的目標要隨著各種體制機制的完善而實現,而不能一步到位。“如果一步到位,一旦招考分離,可能很多學校高考的東西讓社會來承擔,可能會帶來不公平。”

  浙江大學教育學院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副所長肖龍海認為,要實現招考相對分離,可以參考許多國外的做法,他以美國高校錄取舉例,美國高校雖然要求學生提供參加SAT、ACT所有的成績,但是,在錄取的時候則以最高成績作為依據。

  肖龍海建議稱,高校在錄取學生時,統一考試的成績作為一個基本、主要的依據,而不是唯一依據,還要對學生的素質和能力進行綜合評價,促進加快建設高校招生考試綜合評價體系。(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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