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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核准首批6高校章程 緊繃“依法治校”的弦

2013年11月29日06:39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教育部核准首批6高校章程 緊繃“依法治校”的弦

  教育部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明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章程建設的時間表和目標任務,規定部屬高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並對近日首批核准的中國人民大學、東南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和華中師范大學等6所高校的章程進行說明。

  發布會上,首批核准章程的6所高校分別介紹了各校章程的特點。記者注意到,6所高校大多提及“回歸大學本位”“彰顯學校特色”“保障教職員工和學生權益”“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字眼。而在此前6校章程征求意見稿公示時,如此一致的表述更招致公眾“形式雷同、內容空泛,缺乏可操作性,未彰顯大學精神和特點”的疑問。

  章程雷同會否帶來“千校一面”?

  對此,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冰強調,教育主管部門充分尊重各校自主權,各校也在章程具體制定過程中著重體現現代大學精神和其辦學傳統、特色的結合,廣泛征求多方意見,並經由反復醞釀最終形成,“第一批向教育部提出核准申請的6所高校起到了高等教育改革探索者的作用”。

  有專家認為,任何高校章程在本質上都是教育規律的集中體現,反映在具體內容上也會呈現出一致性,不能簡單看待這種字面的“雷同”。

  “以前高校辦學大多依靠校長、學者朴素的自覺性,章程的意義在於將來從事任何辦學行為,都要緊繃‘依法治校’的弦,而且有利於解決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交織、行政權力泛化等問題。”東南大學副校長林萍華如此評價高校章程建設的重要意義。

  但,如何保障章程不淪為“一紙空文”,章程的權威性又該怎樣體現?

  “未來將著重形成兩個機制,各高校要健全校內章程監督和糾錯機制,章程執行情況要形成年度報告或作為學校年度工作報告的內容之一,向教職工代表大會以及主管部門報告。教育主管部門要健全科學評價機制,未來對高校的評估、管理等工作將嚴格按照章程辦事。”孫霄冰強調。

  “章程是學校的‘根本大法’,必須明確,要在章程的框架下制定其他規定、細則,其他規章制度、辦學活動都不得與之違背。一旦形成,就會產生對內對外的巨大效力。”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王利明說。

  為加快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教育部同時公布《中央部委所屬高等學校章程建設行動計劃》,宣布到2015年底,教育部及中央部門所屬的114所高等學校,分批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其中,“985”高校原則上於2014年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211”高校原則上於2014年底前完成。而在本月底,同濟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四川大學、長安大學等7所教育部直屬高校,以及中華女子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等兩所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章程完成起草,報送核准。

  發言人回應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被查

  又訊 針對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接受調查一事,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在2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予以確認,表示有關此事的進一步消息,將及時通過新聞渠道進行發布。

  續梅強調,教育部對高校反腐工作始終高度重視、態度堅決、旗幟鮮明,已要求人民大學配合有關部門認真進行核查,依法依規查處。續梅表示,對於高校自主招生環節可能存在的問題,教育部一直有明確規定,要求所有參與自主招生的高校進行陽光招生、公開公示,如有高校在此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問題,“也會進行嚴肅查處”。

  此前有消息稱,今年9月27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在巡視中國人民大學后,曾反饋該校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特別是財務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巡視組還收到一些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據悉,中國人民大學原校辦副主任王鵬新任招就處處長,已於上周開始主持工作。(記者鄧暉)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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