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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八成大學生戀愛過 超三成曾發生婚前性行為

2013年08月13日09:08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青島八成大學生戀愛過 超三成曾發生婚前性行為

8月13日就是一年一度的“七夕節”了,對待這個中國傳統節日大學生是什麼態度呢?戀愛中的大學生打算如何過七夕呢?大學生的婚戀觀有何特點?8月11日到12日,本報通過網上調查和發放問卷等形式對青島高校的大學生進行調查,結果顯示近八成大學生都有戀愛經歷。此外,記者還注意到,在七夕節和情人節之間,大學生對情人節的重視程度更高。

島城近八成學生戀愛過

8月11日到8月12日,本報通過網上調查和發放問卷等形式,對青島高校的大學生戀愛觀進行調查,收回有效問卷240份。此外,記者還針對戀愛中的大學生詢問“七夕節”相關問題,收回有效問卷150份。

調查數據顯示,僅有34名大學生明確表示沒有過戀愛經歷,佔14.2%,有190人有過戀愛經歷,佔到總數的79.2%,還有16名大學生“正在發展還沒有確定戀愛關系”。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對大學時期戀愛持樂觀態度的佔多數。有64人認為“大學生愛情的成功率不高,畢業就會分手,很難走向婚姻”,佔26.7%﹔75人認為“大學生的愛情比較純粹,很珍貴很美好”,佔31.3%﹔還有101人認為“大學生的愛情如果好好經營,可以發展成婚姻”,佔42.1%。

而在“是否會嘗試婚前性行為”這個調查中,有76人選擇“嘗試過”,佔31.7%﹔有66人選擇“想嘗試,但沒有行動”,佔27.5%﹔有98人選擇“不想嘗試”,佔40.8%。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51.2%的父母對孩子的戀愛“不加干涉”,21.25%的父母表示“比較支持”,隻有8.75%的父母選擇“非常支持”,同時還存在13%和5.8%的父母表示“不太支持”和“反對”。

七成以上送禮價格過百

針對七夕節,記者也對150名戀愛中的大學生進行了調查。2月14日西方情人節和傳統七夕節,到底誰更勝一籌,調查顯示,60.7%的大學生認為二者差不多,39.3%認為西方情人節更重要。

“過節自然想給對方買個禮物,特別是‘七夕’、‘情人節’這樣的節日,情侶之間往往都會通過互送禮物表達感情。”大三學生王欣認為,“七夕”相互送禮物是表達愛的方式,至於送什麼樣的禮物、多少錢並不是主要的,今年,她花150塊錢給男友買了一件襯衫。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今年“七夕”,9成以上的大學生情侶都會給對方准備禮物,且7成以上會過百,還有1成左右的大學生禮物的價格超過300元,甚至有兩名大學生,總體預算超過1000元。

為給女友買禮物打工掙錢

今年七夕,大三學生李金為了給女朋友買個iPad,除了平時省吃儉用積攢的生活費以外,還去網吧打工做夜間網管。每天從晚上9點到第二天上午10點,一夜30塊錢。李金說,“如果白天做網管,應聘的人比較多,工資也比較低,但是夜間做網管每天能多賺10塊錢。”

李金告訴記者,7月份期末考試后,許多同學就留在學校復習考研,他和女朋友也是考研大軍中的一員。李金白天陪女朋友看書學習,晚上就去兼職做網管。但因為晚上不能休息,白天的學習效率變得很低,“經常看著書就睡著了,不過這些她都不知道,以為是我不想學習。”李金笑著說,他一直瞞著女朋友,想給女朋友一個驚喜。李金說,有時網吧特別忙,整夜都沒法休息,因為疲勞過度,他有次不小心給一位客人開錯了時間,那位客人打游戲打到一半,忽然關機了,“他氣得不行,非要過來揍我,我一邊給他道歉,一邊自己掏錢把時間補齊,老板知道了,又扣了我20塊錢,一夜算是白干了。”

對於李金的戀愛,父母不反對但也談不上支持,“他們覺得順其自然,戀愛會有不少額外開支,我也不好意思向家人開口,自己能省點就省點,能賺點就賺點吧。”李金說他身邊有不少這樣打工賺錢給對方買禮物的事例,多數都是做個短期促銷或者去餐廳當服務生。“快到七夕了,我就想給她個驚喜,等錢賺夠了,我就不會兼職了,還是要以學習為重。”李金表示。

“現在大學生談戀愛是比較容易沖動的,但是對於這種打工為心愛的女生買禮物,我是很贊許的。”百合網首席婚戀專家周小鵬告訴記者,最起碼這個孩子沒有花父母的錢,而是靠自己的雙手賺錢。對於戀愛中花費問題,周小鵬也給出了建議。“談戀愛的時候總是會有一方多付出一點,另一方少付出一點,我的觀點還是不要用錢去堆砌愛情,而是用心去經營。”她建議大學生可以從生活費中掏出一部分作為戀愛基金,怎麼支配雙方來一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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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租女友過七夕可得睜大眼

8月13日是七夕,不少單身男士在網上發布個人信息,表示要租個女友過七夕,更有一些女性在網上貼出自己的信息,主動把自己租出去。專家提醒,網絡信息存在一定的虛假性,應謹防上當。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七夕租女友”的信息可謂鋪天蓋地,許多單身男女都發布了這樣的求租信息。信息中包含了發布者的年齡、身高、聯系方式以及QQ 號。除此之外,有的女士還詳細羅列了租金和服務內容的收費詳情。在淘寶網上,一位所在地為青島的女士在網站貼出了自己的服務收費,“陪吃飯100元/時(本人不承擔餐飲費),陪逛街200元/時(本人不承擔購物費),陪看月亮、電影、動物等200元(陰天半價),陪壓馬路300元/時(三公裡以內)。以上項目有牽手的話再加100元。所有服務全包更有99折優惠。合法經營,誠信為本,不提供接吻、擁抱、過夜等一切服務。”

在百度貼吧,記者發現,有的發帖人貼出“七夕,誰租女友?”的信息,有60多條回復。“啥價?先預訂,今天我二十四歲。”“帶你回家見爸媽,讓你做飯加錢不?”“能包月不?”網友們的跟帖五花八門,有不少網友還表示,這種租女友的帖子很早就有了,還有人質疑真實性。

就此,記者採訪了山東清泰律師事務所的於永龍律師,“在七夕、情人節這樣特殊的節日裡,單身男女們看到別人的愛情很甜蜜,往往自己內心會有孤獨感,就想在情感上找一些安慰,所以催生了租女友,租男友的行為。”

山東清泰律師事務所的於永龍律師表示,這種“出租女友”,明碼標價的行為雖然法律沒有明令禁止,但確實存在許多安全隱患。“第一,《民法》規定,公民的人格權不能出賣和轉讓﹔第二,這樣出租女友或男友的行為顯然是違背社會倫理和社會道德的﹔第三,存在很大安全隱患,這種行為很有可能觸犯法律。”於律師表示,這種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網絡的買賣與租賃服務不能越過了法律這條界線。(記者 郝園園)

來源:半島都市報

(責編:陶芊(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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