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長廖飛將加入“建立健全兒童福利制度”的吶喊中,他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自己越來越意識到這是一個民生問題,“一個亟待重視的民生問題”。
觸發廖飛關注這個問題的原因之一是一個月前發生在黔東南州麻江縣5個孩子在烤煙房內窒息死亡的悲劇。廖飛痛心,在家長身邊的5個不到6歲的孩子,就這麼突然離去了。
誰來守護孩子的生命?
這個命題其實在兩會已被多次提及。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和全國政協委員、歌手韓紅都曾連續多年提交關於“兒童福利制度”的議案、提案。
“成立未保委”、“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提案曾在2008年共青團、全國青聯界別的眾多委員呼吁下得到公眾關注,但僅“一時熱鬧”,之后便少有下文。
最近幾個月來,河南蘭考孤兒火災事件、廣東揭陽紫峰寺的“借孤兒”事件、浙江溫嶺藍孔雀幼兒園教師虐待幼童事件、江西貴溪幼兒園校車側翻事件,一次又一次刺痛社會的神經。
“件件觸目驚心。”兩會伊始,周洪宇將“關於制定《兒童福利法》的建議”公布在自辦的“洪宇在線”網站上,並且置頂。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周洪宇准備不僅要把這份議案遞交大會,還將直接向中央有關部委提交具有藍本意義的“《兒童福利法》立法建議稿”。為了寫好這份專業性極強的議案,周洪宇專門聯系了青少年公益維權律師、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文娟作為他的“民間智囊”。
張文娟長期為青少年群體維權,通過各種渠道呼吁修補《未成年人保護法》漏洞、制定《兒童福利法》等。她在長期研究過程中發現,兒童福利的問題最終應該放到法治的框架內解決。
“據我了解,兩會的代表、委員中,幾乎沒有從事青少年維權的專業律師。”張文娟說,當周洪宇代表找到自己時,她感覺“機會來了”,“能通過代表、委員把意見帶上兩會那是再好不過了。”
“鄰居家的孩子脫離監護人單獨行動多長時間我該報警?報警后怎麼查証認定?認定后對監護人怎麼處罰?”張文娟舉例說,這些最需要細則的地方,在我國的法律中是最粗線條的,她犀利地指出,“沒有處罰細則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像一部道德宣言。”
廖飛、周洪宇等關注兒童福利的代表、委員和這些“民間智囊”有個基本共識:現在的很多問題實踐中無法解決,需要借鑒國外的經驗,啟動國家法律層面的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的最終目的是在政府、社會和監護人之間劃分責任,明確誰到底該做什麼。”張文娟說。否則,每次一出現兒童生命安全事故,總會引發一場爭辯,討論是政府的責任、社會的責任,還是家長的責任。“沒有法律細則就辯不明白。”周洪宇說。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郭長江十分關注傷害孤殘兒童的事件。作為兒童福利事業中的一部分,他認為,滿足孤殘兒童的人道需求,政府的責任是第一位的。
此前民政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現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即“孤兒”)61.5萬名,而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僅有10.9萬名,由親屬養育、其他監護人撫養和一些個人、民間機構撫養的孤兒有50多萬名。
既然政府的責任在第一位,政府就該為此盡到應盡的責任。在周洪宇計劃提交大會的《兒童福利法》立法建議稿討論過程中就明確,“把到底應該盡到什麼責任規定死,做不到該怎麼問責也規定明確。”
郭長江說,如果政府機構應盡到某種責任但無力承擔,就要培育和引導民間社會組織發揮作用,把一部分工作交給專業性較強的社會組織去做,政府出錢購買社會組織提供的服務。
現實中也不乏這樣的實踐。以中國紅十字會的“小天使計劃”為例,該計劃專門針對貧困家庭的先心病患兒和白血病患兒進行免費醫療救助,救助資金來源於政府彩票公益金。
“從政府公益金,到紅十字會,再到醫院,三方合作把事兒辦下來。”郭長江說,這樣的合作可以幫助政府完成本該做但無力顧及或做不到的工作,“政府隻需做好對資金使用的監督就行。”
張文娟認為,這是目前狀態下比較可行的改革路徑,比較國際上的經驗,依據這條路可以逐類梳理完成法律的頂層設計。
“但願這一次的關注不會隻有三分鐘熱度。”周洪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