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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李雙江之子涉案:媒體別跟著傳聞瞎轉悠

陳原

2013年02月28日08:3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傳聞左右網絡,網絡影響輿論,輿論進而左右司法,如今正成為一種傾向,日益明顯。這,對網絡、對輿論、對司法、對社會,是十分危險的。

  李雙江之子涉案一事是近幾天的“要聞”,不但網絡爆炒,而且傳統媒體也爭先恐后,結果是萬眾矚目。但仔細瀏覽每天的相關新聞,回味各媒體發表的評論,卻發現,除了涉案本身和被拘留是事實外,其他大都是傳聞,遺憾的是,所有媒體和輿論卻都跟著傳聞瞎轉悠,時而言之鑿鑿,時而又稱子虛烏有。

  先是盛傳涉案者改名屬於特權,又廣傳其年齡造假,然后再傳李雙江被氣病住院,隨后又傳實際他還在上班,以后又傳被害人撤訴,說是因為落實了北京戶口,有了工作和房產,所以達成和解,但轉眼間即被否認。常常是一個傳聞出來,立即成為各大網站的重大新聞,但否定的新聞也同樣走紅,而且無論肯定或否定,都說得有鼻子有眼,不乏細節和描繪,此起彼伏,真真假假,時常還是肯定與否定並列,共同在吸引眼球。

  這些傳聞都被冠以“爆料”、“被曝”、“據傳”、“有博客透露”、“有知情人稱”,大多無具體人、無具體出處、無具體時間和地點,也就是說,一看便知其可信度不高。然而,由此產生的各種激憤情緒、各種是非議論、各種好壞評論,卻照樣發表、照樣叫座,讓網民和觀眾在這些虛實真假的信息中度過了亢奮的數日。

  其實,這起案件的涉嫌者還只是嫌疑人,事實如何仍處於偵查階段,連起訴都未開始,匆忙評判未免草率。作為傳媒,在法庭沒有最后審判之前,在全部事實沒有被權威披露之前,任何結論和評論都是不負責任的。近些年,在司法審判之前將涉案者稱作“涉嫌”、“嫌疑人”,原本是我國司法制度和社會輿論的進步,可很多輿論依然在判決之前就急忙代法立言,這不能不說是法律意識滯后的表現。

  如今,網絡上炒作各類事件是個常態,因為點擊率是網絡的生命,為了博得點擊率,炒作也就成了時尚,而傳統媒體則由於缺乏快速的信息渠道,也常常取材於網絡作為自己的新聞熱點,結果,虛假和水分不斷充斥在傳媒裡,而由此引發的公眾輿論也不能不產生偏頗和情緒化。

  傳聞左右網絡,網絡影響輿論,輿論進而左右司法,如今正成為一種傾向,日益明顯。這,對網絡、對輿論、對司法、對社會,是十分危險的。在這個關系鏈中,媒體的角色至關重要。在流言與傳聞面前,恪守媒體自身的道德,發揮媒體應有的社會擔當,拒絕跟著傳聞瞎轉悠,僅從李雙江之子涉案這一事件就不難看出,是媒體需要好好修煉的內功。

(責任編輯: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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