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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十年發展大事記
●2002年7月24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出《關於開展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28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發出通知,決定對北京大學等30所試辦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教育的院校進行合格評估。
●2007年2月7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達了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教育評估的結果。此次參加評估的30所院校的EMBA項目全部合格。
●2008年9月16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組成了第四屆全國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
●2009年6月9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32所高校為新增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
●2009年6月17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對EMBA教育有關招生工作加以說明,從2009年始,批准北京大學等10所院校年招收EMBA的限額為400人﹔北京交通大學等20所院校,年招生限額為200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32所院校,年招生限額為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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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郝孟佳、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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