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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業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2012年12月19日16:22        手機看新聞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哈爾濱工業大學根據《綱要》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哈爾濱工業大學學科特點,將在工學、管理學、理學、文學、經濟學、法學6個學科門類的相關專業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招生(招生專業請登錄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網站查看),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人數佔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選拔方式

  哈爾濱工業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的選拔方式分為以下兩類:

  (一)英才計劃

  我校選擇部分中學開展面試試點,試點中學名單由我校根據各中學近年考入哈爾濱工業大學學生的數量、質量及在校綜合表現確定(由我校通知中學),報名網址:http://zsb.hit.edu.cn。

  對試點中學推薦的學生,我校派專家組前往中學面試, 根據學生高中階段學業成績、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以及面試情況認定,面試合格者免於參加哈爾濱工業大學等9所大學組成的卓越大學聯盟共同組織的自主選拔錄取筆試。

  (二)卓越計劃

  考生參加哈爾濱工業大學等9所大學組成的“卓越大學聯盟”共同組織的自主選拔錄取筆試,我校主要依據考生筆試成績,並參考高中階段學業成績、學科特長情況確定“卓越計劃”入選考生,不再進行面試。

  三、選拔對象

  品學兼優,誠實守信,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科學興趣和奉獻精神,能夠弘揚光大哈工大文化傳統,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四、選拔程序

  (一)英才計劃的選拔程序

  英才計劃的選拔程序見《哈爾濱工業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英才計劃”實施辦法》。

  (二)卓越計劃的選拔程序

  卓越計劃的選拔程序見《哈爾濱工業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卓越計劃”實施辦法》。

  五、錄取辦法

  (一)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須參加高考,填報志願時須填寫哈爾濱工業大學為第一志願。在高考錄取中享有降分錄取(江蘇省為我校錄取線降15分且不低於當地一本線,其它省份為我校錄取線降30分且不低於當地一本線)或加分選擇專業(實行出分填報志願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省份加10分;實行考前填報志願或估分填報志願且是非平行志願省份,“英才計劃”加20分,“卓越計劃”加10分)的優惠政策(以協議書為准)。

  (二)在我校測試中表現突出的入選考生,在進入我校“英才學院”和選擇專業上享有更為優惠的政策(以協議書為准)。英才學院包括英才班(本碩博連讀,並有機會赴世界著名高校留學)和本碩連讀班。

  六、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號 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50001

  電話:(0451)86414671、86414771 傳真:(0451)86417835

  網址:http://zsb.hit.edu.cn 電子信箱: hitzsb@hit.edu.cn

  七、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全程監督,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451)86413389。

  八、其它事項

  (一)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須報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考生所在中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信息發布平台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如發現考生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及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二)公示無異議后,我校將與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簽訂協議書。

  (三)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須登錄哈工大招生辦網站(http://zsb.hit.edu.cn)打印協議書,並按規定時間寄回我校,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九、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就業處。

(責任編輯:楊玉君(實習)、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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