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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视界·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①

学校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 定位偏差

本报记者 魏哲哲

2014年11月13日07: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法治教育,奠基平安人生(教育视界·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①)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在教育,法治思维的方式和法治信仰的形成关键在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从一开始就根植于每个孩子的头脑深处,让法治素养伴随、滋润他们的成长。

法治教育在中小学落实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困难和不足?国际上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本版从今天开始连续两期刊发记者采写的深度报道,让我们共同关注“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

——编者

近日,一条消息引起社会关注:“汶川抗震小英雄雷楚年涉嫌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印章案,11月3日在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金额约46万元。”

除了涉案当事人的特殊身份抓人眼球之外,对当前我国法治教育的反思才是最大的关注点。

应试教育的思维惯性,造成学校对法治教育定位偏差

不得不承认,在我国,当前考试考核依然扮演着指挥棒的角色,学校、家长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仍依赖于科目在中考、高考等考试中占据分数的多少。

“定位决定了地位。”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白建立指出:“一个课程是作为会考的科目,还是作为中考、高考的科目,学生、学校和家长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肯定是不同的。”

虽然,法治教育在当前还没有成为考试的科目,但是,并不能否定加强法治教育的紧迫性,以及法治教育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根据我们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收案数据,2013年,涉及未成年权益的案件中,民事收案220件,刑事收案157件(其中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97件);截至2014年11月,民事收案302件,刑事收案125件(其中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92件),当前,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亟须加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刘军指出。

“初中生处于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展不成熟,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更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法治教育有利于孩子树立规范意识;另一方面,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差,通过学校法治教育,能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校长刘永芬指出。

与公检法部门互动不足,学校法治教育方法简单

“盗窃一个手机居然也能判刑?在法庭旁听,看到被告人痛哭流涕的场景,庭审结束后学生们反复向法官确认,这是不是表演?”刘军介绍:“来法院旁听的中小学生在得到法院工作人员对案件的分析和解答后,经常会表示很受震撼。”

谈及原因,刘军解释说,虽然在学校的法治教育课程上,学生们能学习到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他们对于窃取多大数额的财物就能构成犯罪等具体的法律知识,往往缺少清晰的认识。这体现出学校在法治教育过程中,存在教学方法的问题:局限于课堂灌输式的教学,与社会实际脱节。

“当前更多的学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讲授的方法进行教学,忽略学校、家庭、社会‘三合一’的法治教育网络,很少有学生走出去学习的机会,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的培养。”刘永芬指出。

刘军介绍,再比如说,高中阶段的男生交往女友,如果男生已经年满16周岁,女生不满14周岁,双方发生性关系,即使女生是主动、出于自愿,男生也是构成强奸罪的。由于这方面的话题相对敏感一些,在学校的法治教育中,这方面的内容涉及的比较少,反映出法治教育在内容等方面也存在缺失。

“中小学校与法院、检察院、监狱等相关的社会部门相互联动,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就是很好的教育方式。通过让孩子们参观监狱,近距离接触法律案件,带给他们直观的冲击,心灵上受触动,才会更有教育效果。”刘军同时指出:“中小学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互动方面还是不够充分的,没有将社会资源充分利用。”

不是学校缺少法治教育,而是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

“朝阳区实验小学在法治方面相关教育活动的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我们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中,对6个年级的每个学期分别设置相应的5条规范,这些规范要求体现了道德、法律方面的内容;二是与当地派出所建立了联系,由派出所工作人员担任学生的课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开展讲座活动;三是充分利用升国旗、班会等场合,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四是根据教委的统一要求,在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上开展活动。”朝阳区实验小学副校长李颖介绍。

“在开展法治教育方面,我们学校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并落实四结合:和养成教育结合、和礼仪教育结合、和问题生转化结合、和公民教育结合。以营造氛围为切入点,如国旗下讲话、悬挂横幅、电子屏、班级板报等;以课堂为主渠道,在思想品德课上开展今日我说法案例分享、开展法制时事评论等;以活动为载体,通过案例剖析、专题讲堂、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让普法教育有声有色。”刘永芬介绍。

从记者的调查来看,目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基本上是通过思想品德、政治课程来体现,都能结合时间节点,如学期初会开展一些法治教育的讲座等相关的活动,但是没有较为统一性的计划和安排。正如李颖指出的:“现在学校并不缺少法治教育,而是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比如说,课时安排多少合适,应当有一个较为具体的要求;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哪些内容应当是必讲的,应当有个明确的标准;教材方面,应该有系统符合孩子认知规律科学编写……现在中小学在法治教育方面缺乏的正是配套系统的东西。”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13日 18 版)

(责编: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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