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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要求學生寫檢討合不合適?

2013年11月04日10:04    來源:武漢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老師要求學生寫檢討合不合適?

  “老師我做不到,跳樓時我好幾次都縮回來了。”10月30日,四川成都師范附屬小學五年級某班的10歲男孩軍軍,在語文課本上留下這句遺言后,從30層高的樓上跳下。

  網上流傳著“老師要求寫1000字檢查”以及老師曾說“寫不到1000字就去跳樓”的說法,不過這些說法需要調查。但可以確認的是,教師在孩子生前進行過批評教育並要求回家書面反思。那麼,學校老師要求學生寫檢討究竟合不合適?

  從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角度看,讓學生寫檢討是比警告、記過、開除留校察看、開除更低的“處罰教育”——對於用不著進行行政處分的學生,讓其反思認識錯誤,是學校不願意放棄這一教育方式的原因。

  但對學生採取這種教育方式,需要注意教育與保護相結合。其一,不能傷及學生自尊﹔其二,對檢討書提出字數要求、“務必深刻”,這種“違心”的檢討根本是反教育﹔其三,學校制訂處罰規定沒有經過家長委員會的同意,也沒事先把學校的處罰進行告知,比如明確告訴學生犯了怎樣的錯誤,就會進行書面反思。

  近年來,一些學校已經取消了讓學生公開檢討的做法,但幾乎所有學校都在學生的“規則教育”方面做得不夠——規則教育的要義是,學生及家長有權一起參與規則的制訂,表達意見,而制訂規則之后大家遵守、執行規則。這種規則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之前學生權利的代表沒有參與規則制訂,學校也沒有告訴學生規則,事后就對學生進行處罰,就會弄出矛盾和沖突來。

  這起悲劇的一個教訓是,要想把學生行為規范細化,就要明確告訴學生如果有哪些不當行為,將接受大家約定的處罰。這是把學校納入依法治校框架,也是培養有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公民的重要組成。(學者 熊丙奇 )

(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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