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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拼圖還原復旦投毒案 重大事件進入拼圖時代

2013年04月17日15:21    來源:新華日報    手機看新聞

  “我校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同學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昨天15:29,復旦大學官方微博的這條信息,讓無數網友扼腕嘆息。此前,15日22:13,復旦官微對此事發出第一條通報稱,警方在醫科在讀研究生黃洋寢室飲水機中檢出有毒化合物,同寢室友林某有投毒嫌疑被刑拘。

  微博記錄年輕生命的最后時段

  昨天,記者數次撥打復旦大學宣傳部新聞中心電話均佔線,好不容易撥通后,工作人員表示,“所有信息以復旦大學官方微博發布的信息為准,其他不便多說”,便匆忙挂斷電話。

  而通過@東方早報、東方網等對事件的滾動報道,以及黃洋同學、好友在微博上披露的信息,記者大致梳理出此次投毒事件的一些脈絡。

  15日22:30,自稱是黃洋好友的“Hillary喬”稱:“周五去看他已經完全認不出來,全身很腫,管子裡呼出的都是血泡。下毒人是室友,放了10倍劑量的實驗用藥在飲水機裡。”好友“含蓄的河蟹”稱,“他因嘔吐等胃腸道症狀入急診,2天后迅速爆發肝衰竭、腎衰竭,隨后呼吸衰竭、腦水腫、腦死亡,12天花費26萬。”

  昨天12:51,東方網稱,復旦大學宣傳部副部長方明透露,受害人黃某與嫌疑人林某並不是同一專業的學生,而林某因妒忌黃某獲得直升博士生機會而起意投毒的說法只是坊間傳言。

  昨天18:01,@東方早報透露了此案的幾個細節:一,黃洋曾發現飲水有異常,還特意把飲水機中的水倒掉,並對機器和水桶進行了清洗。二,發病到昏迷僅4天。4月1日,黃洋出現嘔吐、發燒的症狀。4月2日晚間發現急性肝損傷。到4月5日左右,還流著鼻血,再往后來就處於昏迷狀態了。三,其父曾和投毒嫌疑人共處一晚。黃父表示,4月3日得知兒子患病的消息,他從重慶飛到上海,還曾經在兒子的寢室裡住了一晚,並和兒子同寢室的兩位同學見過面,未發現投毒嫌疑人異常。

  關於投毒原因的幾種猜測

  昨天,微博上燭光點點,很多網友為年僅28歲的黃洋痛惜。這位四川自貢榮縣的小伙子來自一個貧困家庭,是家中獨生子。

  黃洋的朋友在微博中稱他“很活躍,很能干”。考取復旦后,黃洋來上海的機票由四川省總工會贊助,這位新生拿著家鄉企業資助的2000元獨自到復旦報道。黃父在榮縣中學當臨時工,黃母是當地附城區供銷社的會計。

  昨天20:32,@東方早報更新消息稱,導致黃洋中毒的物質初步確定為N-二甲基亞硝胺。該物質毒性強,常用於醫藥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實驗動物中人為制造肝損傷的模型。較小劑量也可能增加肝癌風險。普通醫院並無庫存,一般由課題組購買。

  隨后有消息透露,神秘短信幫助鎖定毒源。昨天21點,@新華社中國網事稱,黃洋遭投毒后,開始幾天無法判斷毒素,治療不起作用,直至第9天,其師兄收到一個陌生短信,提醒注意一種化學藥物,才讓案情獲得重大進展,警方依此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昨天,黃洋系主任在實驗室張貼如此標語。狠心投毒,究竟出於何種原因?@東方早報稱,網上有人說黃洋是因為與他人產生感情糾紛,有人說是與室友關系不睦,還有人說是黃洋佔了他人博士名額……對此,黃父認為都不太可能,“兒子沒有女朋友,在同學中是被豎大拇指的對象,他的博士資格也是考出來的。”

  重大事件進入“拼圖時代”

  雖然該案仍在調查之中,但昨天,很多網友翻出發生於1994年、尚未結案的清華大學“鉈中毒案”,並將兩案聯系到一起。雖然二者有不少類似之處,但在警方最終作出最后結論前,先入為主的判斷都難免失之偏頗。

  “現在事情真相和嫌疑人成長經歷不清楚,隻能推測。”昨天,心理醫生何日輝稱,“首先要對嫌疑人進行精神鑒定,理論上有被害妄想或命令性幻聽支配下投毒殺人的可能,這屬於精神病范疇﹔如果排除之,嫌疑人可能有反社會性、沖動性或偏執性人格障礙等﹔如果再排除,也有其他精神障礙伴發人格改變可能,但他肯定有心理障礙。”

  小微博,大能量。記者發現,在媒體官方微博和知情人士“自媒體”的合力下,重大新聞事件報道進入“直播模式”。“事態的演化就是一個‘拼圖’的過程,各種相關信息的匯集,讓網友很快就能較為清晰地了解事件全貌。”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沈陽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

  4月1日,黃洋因身體不適被送醫,上海警方11日便通報寢室飲水機殘留水中被檢測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並在12日基本認定同寢室某同學存在嫌疑。對此,一些網友質疑,為何復旦大學直到15日晚才正式公開信息?

  一位來自江蘇公安部門的刑偵人員對記者表示,警方對危險物的檢驗、嫌疑犯的認定等都很慎重,而校方考慮到社會不良影響等因素,選擇適當時機公開相關信息也很正常。沈陽認為,在15日發布信息之前,相關傳聞也並未大范圍擴散,因此這次發布還是及時的。此舉有利於避免流言、恐慌情緒產生。畢竟,謠言止於公開。(記者 高偉 王娣)

(來源:新華日報)

(責編:袁勃、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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