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下午,郴州市汝城縣,曹再發的妻子朱孝雲拿著自家房子的照片,如今家園已成一片空地。
《瀟湘晨報》供圖
曹再發事件仍存三大爭議
因不滿拆遷問題,汝城男子曹再發揚言要在廣州的幼兒園和中山大學制造血案。14日,曹再發在廣州一派出所自首。15日凌晨,他被郴州汝城縣政府工作人員連夜接回。曹再發妻子朱孝雲稱,丈夫去廣州是為了尋找律師,揚言制造血案只是想給汝城縣政府壓力。據《瀟湘晨報》報道,該事件背后存有三大爭議。
爭議
拆遷賠償款
政府償補63萬 曹要求兩三百萬
15日下午,汝城縣江頭村,在一條已經初具雛形的道路上,推土機正在轟隆隆的施工。
朱孝雲眼睛微紅,走到路上一塊被車輪壓出深深痕跡的地方,拿出了以前的照片指著腳下,她以前的家就在這。朱孝雲說,“房子有三層,面積約有四百多平米。”
“2009年補償款隻有16.1萬”。朱孝雲一家不能接受,他們覺得補償款太低。從此,曹再發開始了一次次的爭取。曹再發一次次找縣政府討說法,有時會發生爭執,補償款亦從16.1萬上漲到20余萬,再到30多萬,2012年12月26日,給出了63萬的補償。朱孝雲覺得,這個數字很唐突,都沒有一個標准。
“按照縣城房價評估,至少要兩三百萬。”對於賠償金,朱孝雲一家有自己的標准,“要不就補償合理款項,要不就重新給建房。”
此前,曹再發稱,“律師算了一下,征地款連房子是一共280多萬。”
對於拆遷款項的問題,汝城縣國土局法規股股長朱建波回應稱,曹家房屋是建在村集體土地上的民房,政府選擇依法補償或者置換成安置房。國有土地上建的房子,拆遷賠償包括出讓金和國家稅費,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隻有建設成本,因此兩種土地上建的房屋,拆遷賠償標准有所差別。
此外,汝城縣人防辦黨組書記兼長湖大道工程協調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朱忠宏說,2012年12月26日汝城縣城建開發公司將630425元打到專門給曹再發開的存折賬戶上,但曹再發不願意領取,由項目指揮部替他保存。原來的賠付標准低一些,現在房價和物價上漲了,政府的補償標准也有所提升,政府也提供了不低於現有房屋面積和標准的公寓樓供他選擇,即將交付使用。
爭議
沖突有多激烈
施工方稱損失59萬 曹說隻砸破一塊玻璃
朱孝雲對瀟湘晨報記者說,2012年12月27日,朱孝雲發現家裡多了一張國土局的通告,“說是協商不成,要通過法院裁決。”朱孝雲說,2012年12月28日,施工方派來了挖機,斷電斷水。之后開始拆除圍牆,雙方發生了爭執,曹再發在房頂用磚頭打碎了挖機玻璃,爭執進一步升級之后,施工方派人將其丈夫控制。
曹再發之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白天他們來拆我的圍牆,我就上樓去攔截,攔截不了,我就用一塊磚頭砸爛了他們一塊玻璃。”
但是,汝城縣人防辦黨組書記兼長湖大道工程協調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朱忠宏說,曹再發家一直未拆遷,導致污水管無法拉通。2012年12月28日天氣放晴,施工單位在距離曹再發家十幾米遠處施工,受到曹再發阻撓。曹再發爬到自家三樓樓頂,往下扔了五六百塊磚塊,造成三輛挖掘機不同程度損壞。后經施工單位初步估計,損失達59萬元。
爭議
誰拆了他的房子
曹家房子遭遇強拆 官方稱並非政府主導的
朱孝雲說,當晚6點左右,曹再發和施工方的人均被當地派出所帶走,隨后,朱孝雲也來到了派出所。“回來房子就沒了。”朱孝雲說,當晚8點左右,她與丈夫回到家門口,房子變成了一片廢墟。
對此,朱忠宏說,當天晚上接到電話,聽說施工方把曹再發家的部分財產轉移之后,把他家房子拆除了,具體情況並不清楚,不過可以確定曹再發家房子被拆除不是政府主導的強拆。
“我老公去廣州時還心平氣和的。”朱孝雲說,11日凌晨,曹再發和姐夫開車去廣州,當時見了律師。
“打電話只是為了給(當地)政府壓力,他不是這樣的人。”朱孝雲一再強調,丈夫並沒有要真的去制造血案,只是去找律師,同時希望政府盡快解決問題,“如果真想制造血案,他不會說,更不會打電話。”
朱孝雲說,丈夫的性格很好。不過,從房子被拆后,丈夫的性格開始變得讓人琢磨不透。
15日下午,記者來到江頭村四組,村民曹師傅說,曹再發屬於江頭村二組,2006年搬到附近,人很本分,做事也很踏實。
據新華社電 記者16日從湖南省汝城縣証實,汝城縣公安局已對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曹再發立案偵查,並對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曹再發系湖南汝城縣盧陽鎮江頭村村民,其被拆遷房屋位於湘深高速汝城縣連接線上,房屋為磚混一等結構,建筑面積為418.86平方米。
據介紹,曹再發曾提出房屋補償價380萬元,因與施工方無法達成補償協議,遂於11日在廣州向汝城縣領導及工作人員打電話、發短信,要求3天內支付征地賠償款300余萬元,否則將在廣州校園制造血案,由此引發社會恐慌。
在曹再發1月14日晚向廣州警方投案自首后,廣州警方將其移交給湖南警方。目前,曹再發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對曹再發也展開了立案偵查。
新聞特寫
一場拆遷
一個電話
一個破碎的家
據《瀟湘晨報》報道,15日凌晨,曹再發被汝城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連夜接回老家。這之前,曹再發的女兒曹敏(化名)接到電話,從深圳趕到廣州。曹敏並沒有與父親同車返回,“我爸爸在另外一輛車上,他們走得早”。
15日凌晨3點多,曹敏一行回到汝城,但曹再發並未先到達。凌晨5點,曹敏在汝城縣公安局見到了父親,當時曹再發坐在一間由鐵欄杆隔成的房間裡,早上9點,曹敏再次來到公安局給父親送飯。下午4點,曹敏又來到公安局,“當時我爸爸手上還戴著手銬。”
這個家庭的變化,不僅僅是男主人被刑拘。
朱孝雲稱,房子被拆除后,她無家可歸,衣服被褥也被埋在了房子的瓦礫中,已經十多天沒換衣服了。記者跟隨朱孝雲爬到被移置路邊的房屋廢墟上,廢墟中不難發現破碎的棉絮、蚊帳,“家成了這樣,這是我的全部心血。”
朱孝雲說,1991年,她和丈夫認識,當時她開了裁縫店,丈夫做家電維修。1992年兩人結婚。
“當時丈夫家很窮,很難吃頓飽飯。”朱孝雲說,一家人蝸居在30多平米的土坯房內。1993年大女兒出生,1994年第二個女兒出生,他們一家開始住房緊張,想著攢錢建房子。
1995年,收完稻谷后,用賣稻谷的錢,夫妻兩人坐車來到廣東中山,進了一家塑機廠,丈夫一月工資一千多,兩人工資三千左右。兩人依舊過得很節儉,生活費一月150元左右,其余的錢全存起來准備回家建房子。
2005年下半年,公公去世,兩人回到汝城。辦完喪事,兩人琢磨著在當地建房子,2006年房子終於建好,11月一家人搬進新居。
“辛苦打工10年,才攢錢建了房子。”朱孝雲說,原以為這個家會過得寬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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