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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女教師獲釋 無罪不等於無責【4】

2012年11月19日13:41    來源:華聲在線    手機看新聞
[華聲在線導讀]浙江溫嶺幼兒教師顏某虐童一事有了新進展。阮齊林認為,顏艷紅的行為事實是清楚的,她不會妨礙調查,也不會逃跑,沒有必要對顏進行刑事拘留,應該允許其取保候審。

  微言大義

  @新京報:熱點案件的查處當排除一切干擾,忠實於事實和法律,獨立作出判斷,而不能盲從於輿論或服從上級指示。

  @凝小y:今日話題:女教師虐童兩年為何被無罪釋放? 我們是應該說中國的法制不健全 還是用情感去戰勝理智呢 不管怎麼說這樣虐待兒童 對他們的心靈造成的傷害是即使法律也不能解決的問題

  @malingling:浙江溫嶺的虐童女教師無罪釋放。社會應該建立一個完整的保護兒童權利的體系,否則,鑽法律的空子,應該懲罰的不懲,有何公信力可言?

  @官場變形記:女教師顏某虐童事件違反了哪條法律,是民法還是刑法,是道德問題還是刑事案件?某些大家希望通過輿論炒作此事件,到底是何居心?

  @天津電台編輯老陳:浙江虐童女教師雖然沒有獲刑,但道德法庭已判她重罪被定在缺乏人性的恥辱柱上,警訓著一切“為人師者”。

  @記者郝建國:首先,女教師並沒有什麼惡意,只是“沒輕沒重”玩過了火,愛心不夠而已;第二並未造成嚴重后果;第三,罪刑法定,他的行為客觀上不構成故意傷害(輕傷害),主觀上不構成尋舋滋事。大家應該有一種寬厚與包容心理,摒棄嚴刑峻法,動不動就要置人於死地。

  @季境甜:有關女教師虐童,我們現在是否更應討論向上追責?是否更應討論怎樣更好保護兒童?是否更應討論怎樣健全法制?按現有法律對女教師做出了相應的懲罰就有那麼多人憤慨難當!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都希望孩子不應受到傷害。

  華聲在線綜合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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