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辩:大学应否统一“生活标准”?
正方:提倡勤俭节约,学校应该指导
王学勤(高校学生处负责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向家长建议的学生“生活费标准”,尽管金额上有争议,但我认为这个做法是非常好的。学校向家长明示“生活费标准”,就是以学校对所在城市消费水平和校园生活的了解,指导学生健康地学习、生活。
大学应该提倡勤俭节约,崇尚俭以养德的传统文化。实践证明,过高的消费会带来很大的负面作用,使一些学生追求生活享受、相互攀比、不求上进。此外作为纯消费者,大学生经济来源大多靠家庭,所以应该考虑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盲目地陷入感性消费误区,要学会安排自己的生活。
反方:只要不违法,别干涉自主权
刘向东(高校教师):学校写信给家长,希望能让孩子上学期间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这个本意是好的。但是非要说个生活费的具体数额,就不合适了。就跟当年一些学校不让学生带电脑一样,有干涉学生生活自主权之嫌。
大学崇尚自由的精神。这种自由不仅体现在学术自由,也应包括生活自由。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学校不应过分干涉学生的生活细节。他们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当然也可以决定以何种形式、获得多大额度的生活费。